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深圳拟将家教机构纳入监管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08日04:39  深圳商报

  在今年的市“两会”上,人大代表杨剑昌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尽快取缔“非法家教”。最近,市教育、工商等部门相继对该建议作出答复,指出由于没有法律依据,我市目前尚未审批过面向中小学生的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相关部门拟就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登记注册及监管问题进行调研,通过修改地方政府规章对这一行业予以规范。对于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教育部门持不支持态度。

  家教市场存在监管空白

  人大代表杨剑昌在“关于尽快取缔我市非法家教的建议”中指出,目前我市的家教市场处于无序状态。安全方面,很多家教授课场所都设置在临时出租屋里,消防、卫生、人身等安全状况令人担忧;收费混乱,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监督管理上,家教市场监管存在空白,家教中心到底归教育部门、劳动部门还是工商部门管,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正是因为没有一个明确的管理体制,导致了家教市场的无序发展。

  针对上述状况,人大代表建议政府牵头,教育、劳动和工商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规范我市家教市场,让家教市场不再成为管理上的盲区。

  家教中心尚不能进行登记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答复中指出,国务院尚未颁布关于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因此,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目前尚不能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市教育局答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市行政许可只设立了面向社会招生的成人教育办学机构项目,没有设立面向在校中小学生的社会培训机构项目。教育局从未审批过此类性质的教育机构。

  拟将家教机构纳入监管

  虽然没有法律依据设定相关许可,但是客观上我市家教市场的需求却很旺盛。市教育局表示,该局将结合和借鉴校外午托机构的监管,对家教机构加强管理。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则在今年5月专门就民办培训机构登记监管问题致函市法制办,建议“召集教育主管部门、民政部门、消防部门及工商部门制定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审批程序及登记标准,使我市大量经营性家教、培训等民办机构合法化、规范化”。法制办已经初步同意就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登记注册及监管问题进行组织调研,通过修改地方政府规章对这一行业予以规范。

  不支持在职教师搞有偿家教

  就家教从业人员的管理问题,市教育局指出,对于在职在编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直持不支持态度,每年都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方面加以约束;有些学校明令禁止教师从事家教活动,如有发现,则考核给予不合格、不称职。该局表示,由于市场需求,我市目前的确存在在职教师校外兼职的情况,此类兼职具有隐蔽性及分散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存在监管难度。是否应完全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教育界存在争议。为此,将切实考虑学生、家长及社会的需求以及教师自身职业的要求,就如何规范开展专项调研。

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更多关于 家教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