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福州9月8日消息 (记者陈定川)福建省省政府日前出台《福建省廉租住房保障规划》,从2009年起到2011年,将建设廉租住房10万套、发放租赁补贴3万户,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据规划,福建新建廉租住房采用统一集中建设和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两种方式,以配建方式为主。廉租住房项目要合理布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同步做好小区内外市政配套设施建设。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原则上将人均收入在当地城市低保标准3倍以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左右的家庭,纳入保障范围。新建廉租住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50平方米。
福建将廉租住房建设情况纳入对市、县人民政府工作的目标责任制管理。要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退出制度,健全社区、街道和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公示制度,建立规范化的收入、财产和住房情况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