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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矿难相关责任人受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08日21:5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平顶山九月八日电 (记者 史宝银)来自平顶山市委的消息说,该市已对平顶山“九・八”矿难相关责任进行初步处理,平顶山市新华区主管安全的副区长齐同燕,市煤炭局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张西志被免职。

  八日凌晨一时许,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新华四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据初步核查,井下当班九十三人,其中十四人安全升井,三十五人遇难,四十四人被困井下。据初步调查,新华区四矿被列为平顶山市一百二十八座停工停产整改矿井,但在停产整顿期间,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导致事故发生。

  事故发生后,当地立即启动抢险预案投入抢险。与此同时,八日下午,平顶山市委常委会研究已对有关责任人初步作出处理,免去平顶山市新华区主管安全的副区长齐同燕,市煤炭局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张西志的职务;由新华区对区管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由检察机关立即追究三名区派驻矿监管人员的渎职责任。

  同时,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已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平顶山市新华区新华四矿法定代表人、矿长李新军,分管安全副矿长侯民,分管生产副矿长邓群等三人依法刑事拘留。

  据介绍,待事故调查组调查结束后,有关部门将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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