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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11日10:59  人民网

  人民网教育频道北京9月11日电(记者 李婧)今天教育部部长周济在新中国成立60年教育事业发展成就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是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该措施要求义务教师老师,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老师的工资收入要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收入。

  周济介绍,教师队伍建设还存在着很严峻的挑战,最突出的就是农村教师队伍的建设,这几年,党和政府特别重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在很多措施当中,最根本的一条,是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制度。

  我国要求义务教育的老师,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老师的工资收入要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收入。绩效工资制度不仅仅是收入的提高,同时也是一次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进行绩效考核,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这项措施是根本性的,基本思想就是要吸引社会上优秀的人才当老师,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到基层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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