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记者金育报道:记者昨日获悉,省教育厅日前公布《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明确了绩效考核会和师德挂钩,但绝对不与升学率挂钩。据悉,这一考核结果将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按要求,我省将“德”放在了评价标准的第一位,并将此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合格的必备的基本要求。凡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其绩效考核为不合格。
其中,师德考核将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考核中明确规定,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根据新出台的考核办法,我省对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工作量、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等。其中,老师组织课外实践活动、文体活动以及寄宿制学校老师对学生的课外辅导等也应计算工作量。
根据要求,教师的绩效考核一般每学期组织一次,校长的绩效考核由上级教育部门组织实施,一般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此外,考核结果需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