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湘韩
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一些现象总是在生活中反复出现。据当地媒体报道,2008年10月17日上午,河南夏邑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召集全局干部大会,分两批宣布了局机关及下属有关单位的一份人事任命名单,其中第一批37人、第二批61人。可3天之后,该局长即退到二线。而本报今天报道的也是一位教育局局长,同样是“突击”,不同的是时间、地点和“突击”的内容:河南这位局长是在即将卸任前,河北这位局长是在被免职后;河南这位局长突击提拔的是干部,河北这位局长突击调动的是教师。
2006年,河南省商丘市某区委书记换届前突击提拔调整了94名干部;2007年3月,山西省侯马市公安局局长张小宁违规突击提拔了92名中层干部;甘肃省甘谷县县长离任前突击调动115名领导亲属……网上一搜索,类似“突击调动”、“突击提拔”、“突击调整”、“突击进人”的案例数不胜数,与此同时,有关严禁这类“突击”现象的通知、规定的网页也是数以千计。
中国青年报记者在河北武安采访时,接受采访的当地人士怀疑突击调动背后有见不得人的勾当。甚至至少两位曾在相关事件中送过钱的教育系统人士表示,如果纪委介入调查,他们愿意站出来作证。笔者建议,这应引起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在查处这一突击调动行为的同时,查一查背后有无权钱交易腐败行为。
笔者注意到,“突击”案例的查处结果大多是签发的文件作废,责任人受一个处分,最轻的是警告,最重的是被撤职。不能说每一起“突击”案例背后都存在腐败问题,但如果绝大多数“突击”案例背后没发现权钱交易行为,只能说有的案件查处还不严,还不彻底。正因为违纪成本低,这类“突击”现象才屡屡发生。
如果有关部门认真调查过了,没有发现腐败行为,在让公众信服的同时,同样是给当事人一个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