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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5日,刘招华在福建省福安市一座民房内被捕。
□综合广州日报、新京报报道
昨日上午10时左右,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震惊全球的毒品犯罪大案的头号毒枭刘招华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此前,被告人刘招华因犯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于2007年6月22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刘招华不服,提起上诉。2008年6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至此,刘招华与并称中国“四大毒枭”的陈炳锡、谭晓林、张启生,全部因毒送命。据悉,刘招华制造冰毒达12.36吨,超过其案发前一年全世界查获的冰毒总量。
另外,曾在北京朝阳区建立制毒“工厂”,制造冰毒166.45千克的北京最大毒枭梁瑞南昨日上午被北京市二中院执行死刑。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还公布了多起制造毒品犯罪典型案件。
15千克毒品贩卖前藏医院
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期间,被告人刘招华先后购买了甲胺、酒石酸等化学原料及反应锅等工具,纠合郭锐荣(同案犯,已判刑)、丁智文(另案处理)等人在福建福安市的“福建宏发塑胶有限公司”厂房内,以生产“洋葱素”、“洋葱晶”为名试制毒品安非他明。1996年上半年,毒品试制成功后,刘招华便与陈文印(已被判无期徒刑)商议由陈联系买主贩卖。同年6月,刘招华把制造出来的安非他明15千克交由吴晓东(已判刑)存放在福建省省立医院的影像楼四楼资料室。经事先验货,同年7月5日中午12时许,陈文印从吴晓东处取走5千克安非他明毒品在福州工业展览中心酒店前门,与买主等人汇合,在交易时被公安机关人赃并获。被缴获的白色晶体物检出安非他明成分。
转移多省份制毒10余吨
法院审理又查明,1998年5月间,被告人刘招华与陈炳锡(已于今年1月9日被执行死刑)等人商议由刘招华提供制毒技术并负责生产,其他人提供资金,共同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贩卖牟利。之后,陈炳锡出资租用了其妻兄陈俊玉在广东普宁市流沙镇赤水村的一家手提包加工厂作为制造毒品的场所。同年5月至6月,刘招华纠合江荣华等人,陈炳锡纠合罗建光等人共同在上述地点生产毒品甲基苯丙胺约300千克,由陈炳锡等人销售牟利。生产过程中,由刘招华主要负责购买原料、提供技术等。同年9月初,因在普宁市制毒造成附近鱼塘被污染以及容易引起公安人员注意等原因,刘招华、陈炳锡遂密谋由陈炳锡负责出资和销售,刘招华负责购买原料、设备、生产和运输,采用利润共分的方式在宁夏银川市设立新的制毒工厂。之后,主要由刘招华从北京、上海等地购买制毒的原、配料及其他制毒设备准备制造毒品。从1998年10月至次年10月期间,刘招华指挥郭锐荣、罗建光等人,利用甲胺、盐酸等通过化学合成的方法,制造出大量毒品甲基苯丙胺,并运往广东等地销售。
1999年11月4日,公安机关在广州市广汕公路独立一号仓库,查获在银川市制造并运回广州准备用于贩卖而藏匿的毒品白色固体554箱。经检验,白色固体净重11080千克,检出毒品甲基苯丙胺成分。从银川市运到广州市的另一部分毒品甲基苯丙胺,因质量较差,陈炳锡指使罗建光等人转运到普宁加工销售。当年11月18日,公安机关在一丢弃空置的化粪池内缴获刘招华等人藏匿的白色固体41袋净重1280千克,并检出毒品甲基苯丙胺成分。
曾企图在上海制贩毒品
法院在审理中还查明,1999年10月,刘招华将在银川生产的部分原料、甲基苯丙胺液体及设备运到刘招华购买的上海市曹安路4635号厂房内。案发后,侦查人员在该处查获214桶不明液体及用于制造毒品的设备等。经检验,200公升铁桶包装的不明液体共214桶,分别装着甲苯、甲胺、乙醇、甲基苯丙胺等,而机器设备上刮取的粉末中也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期间,刘招华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所获利润约人民币3100万元。
2004年11月24日,公安部向全国发出通缉刘招华等人的通缉令,刘招华、郭锐荣为逃避追捕,从广西桂林逃窜到福建福安等地。2005年3月5日,潜逃5年多的刘招华、郭锐荣在福安市街尾27号出租屋被公安机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