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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1个月全国酒后驾驶致死人数同比降36.2%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17日22:0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17日电(记者 邹伟)中国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已经一月有余,目前取得显著成果。

  来自公安部交管局的数据显示,在过去一个月中,全国因酒后驾驶引发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7.5%、36.2%和31.0%。抽查发现,群众对酒后驾驶的后果、处理处罚知晓率均已达到90%。

  与此同时,“零容忍”“四个一律”……这些针对酒后驾驶的措施正被严厉、严格地执行着,拒绝酒后驾驶的观念正在迅速地深入人心。

  这次整治专项行动,公安部明确提出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

  公安部表示,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酒后驾驶“零容忍”,就是要通过采取这一硬措施,努力遏制和减少酒后驾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对酒后驾驶,无论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都要一视同仁,从严处罚,绝不允许开口子,绝不搞下不为例,让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这样表示。

  自8月15日以来的一个月内,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65397起,其中醉酒驾驶10711起,占查处总数的16.4%;因酒后驾驶引发交通事故320起,死亡118人,受伤35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37.5%、36.2%和31.0%。

  “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都无法取代人自身素质的提高和社会责任心的增强。”许多交通警察在受访时表示。

  他们说,要形成抵制酒后驾驶的长效机制,关键要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和安全意识,将酒后不开车的观念植入人心,用法律、制度和各界监督细心培育,才能开出安全之花。

  整治以来,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在酒吧、饭馆等餐饮企业张贴交通安全宣传画、发放温馨提示卡,联合餐饮行业协会、妇联、教育等部门发出酒后禁驾的倡议,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劝导活动。北京、辽宁、浙江、湖南等地分别组织了“亲人挂念记心间”“珍爱幸福家庭,拒绝交通违法行为”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当地都产生了积极的反响。

  近期,公安部组织了督导检查组,赴各地明察暗访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并对普通民众关于酒后驾驶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情况进行了调查走访。通过抽查发现,群众对酒后驾驶的后果、处理处罚知晓率均已达到90%。可以说,抵制酒后驾驶的观念已经渐入人心。

  来自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统计数字显示,截至2009年8月底,中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8亿辆,驾驶人达到1.9亿。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全国性集中整治后,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仍将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实现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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