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汪志 通讯员 宋文 容聪 实习生 王艳艳)买啤酒时却被啤酒瓶炸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索要误工费却遭拒。昨日,农民工徐先生在青山工商人员的帮助下拿到了误工费1300元。
徐先生住在青山区白玉山,8月27日傍晚,他在青山努力村一副食店购买5瓶冰啤酒。不料,就在店老板将啤酒一瓶瓶从冰柜拿出来时,其中一瓶突然爆炸,飞溅的玻璃碎片将徐先生右臂内侧划伤,流血不止。老板赶紧带他到附近医院清理伤口,缝了两针。医生嘱咐,半个月后拆线,期间不能从事强体力工作,并开具了14天病假条。
徐先生向店家提出赔偿误工费,但店家只答应待厂家赔付后给徐先生。等了十几天都没有结果,徐先生投诉到青山白玉山工商所。
经调查,店家承认啤酒瓶爆炸伤人的事实。工商人员认为,副食店应当支付徐先生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经协商,副食店老板支付徐先生药费280元,并赔偿误工费1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