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通辽市将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1日08:57  内蒙古晨报

  本报讯(记者 雪竹) 记者日前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通辽市将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

  据了解,在近日召开的通辽市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会议上,全面部署了实施绩效工资的各项工作。结合通辽市义务教育学校实际,提出此次实施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分配办法及组织实施等意见。

  此次实施绩效工资的范围是经县以上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列入财政预算拨款、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

  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额度、班主任津贴额度核定。其中,市直属和旗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分别由市和旗县市区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班主任津贴暂按每月100元确定。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当地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此次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校长的绩效工资。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