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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锡杰:用刀笔雕琢公正 刘锡杰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1日20:22  台海网

  

刘锡杰:用刀笔雕琢公正刘锡杰

  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十佳职业道德标兵”,入选2008年全国检察系统首批检察技术人才库……泉州市检察院检察技术处处长刘锡杰,是福建法医学界的领军人物。

  刘锡杰工作常用的东西就两样,一把解剖刀,一支签字笔;工作地点,常常是荒山野外或太平间、停尸房;工作对象,多是陈尸腐肉、残肢断臂。法医,这个许多人敬而远之的职业,刘锡杰却一干20多年,经手检验鉴定各类法医学案件3000多件,从未出现过差错。

  “一把手术刀并不重,但它可以辨真伪;一支笔很普通,但写在鉴定书上却可以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在刘锡杰看来,作为法医,检案技术高超固然重要,但比检案技术更重要的是公道与正义。他的人生信念是——解剖刀刚直不阿,鉴定笔宁折不弯。

  1995年8月,犯罪嫌疑人曾某在羁押期间突然死亡,鉴定结论是急性胰腺炎发作而死。家属不服,认为曾某是被殴打致死。院领导指派刘锡杰进行复检。酷暑难耐的8月,待检的尸体已高度腐烂,散发出阵阵恶臭。但刘锡杰对这些全然不顾,认真细致地逐个部位解剖、检验,最后证实死者不存在有胰腺出血和炎症的表现,反而发现其全身软组织大面积挫伤。此时,说情者来了:“小刘,都是同行,算了吧,没必要那么认真。”恐吓者也来了:“如果你硬要拆台,以后有你好看的。”

  “我不怕说情,更不怕恐吓,只怕鉴定有差错,我要对得起党性和良心。”为了得出更有力的证据,刘锡杰当天就赶往上海医科大学法医学系,在众多权威法医专家的协助下,排除了死者存在胰腺炎的可能,作出死者系全身受到钝性外力作用,造成大面积软组织挫伤,致创伤性休克而死亡的鉴定结论。根据这一鉴定结果,检察院立案侦查,追究了两名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维护了司法公正。

  在涉及人体伤亡的案件中,法医学鉴定结论是定罪量刑的重要证据材料。在“法与情”、“公与私”的矛盾面前,刘锡杰坚持大公无私的立场。2006年5月,省检察院要求对拟作为证据使用的技术性材料,一律送由检察技术部门进行文证审查。刘锡杰严谨细致地对待每一起文证审查案件,2007年以来,他和同事们共受理文证审查案件7000多件,居全省九个设区市院之首,从中发现有差错的鉴定结论500多件,在技术环节上设置了一道防线,避免了冤、假、错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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