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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专揪“霸王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2日01:17  金羊网-新快报

  至上月底已纠正243条

  新快报讯(记者 吴梦纾 通讯员 黄向东)广州市工商局合同处昨日提供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市受理申报备案的格式合同文本1973份,发现问题条款893条。

  据悉,3月1日起市工商局全市范围内正式实行格式合同文本备案制度,旨在加强对“霸王条款”的整治。截至8月31日,全市共受理申报备案的格式合同文本1973份,发现不完善条款和“霸王条款”893条,已补充完善合同条款470条,纠正“霸王条款”243条。

  记者了解到,要求备案的主要合同种类为八类,以服务业为主。审查企业送审备案的各种合同文本,工商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市民遇到“霸王条款”可举报投诉。

  需备案的八类合同

  1.供水、供电、供气、固定和移动电话、宽带网、数字有线电视、邮政等合同;

  2.商品房(二手房)买卖、租赁合同;

  3.各类写字楼(市场、商铺)买卖、租赁合同;

  4.住宅、写字楼物业管理合同;

  5.家居装修装饰合同;

  6.机动车(二手车)买卖、租赁合同;

  7.中介服务合同;

  8.旅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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