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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难的“服务”和妖魔的“集体”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2日04:39  大河网-河南商报

  ■王攀(商报评论员)

  王新声是重庆万盛区文广新局的退休职工,王老汉与万盛区房管所协议,每月领取补贴79.52元用于租房。由于这些钱不够租房,王老汉只好寄居在渝北两路亲戚家。今年3月,房管所要求王老汉每月亲自到万盛领取补贴,所长称这是集体研究决定的,但王老汉从渝北两路到万盛需花80多元车费。(详见今日本报A23版)

  花80多元的路费,领70多元的补贴。这样的荒唐不言而喻。对此,重庆万盛区房管所回应是“集体研究决定”。这说明:一方面,在打造服务型政府的今天,一些政府工作人员为民服务的人性化观念如此阙如;另一方面,在公民自我意识觉醒、“集体决定”祛魔的今天,一些政府工作人员骨子里仍旧固守着“有集体、无个人”意识。

  打造服务型政府,更多地体现在招商引资中,而对于普通民众,服务的意识和行动,往往慢半拍,甚至慢更多。比如,有地方因官员怠慢了招商引资的老板,地方最高官员就进行庸官整治,相反,尽管“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存在多个政府部门,而且屡见不鲜,但鲜有上级领导为此震怒的。同样,如果万盛区房管所面对的不是领补贴的王老汉,而是一个要投资此处的大老板,会不会让对方花高于投资的成本呢?恐怕到时候,震怒的不是公众了,而是当地的领导了。

  花80多元的路费,领70多元的补贴。这活生生地将一个政府补贴,变成了一种权力刁难。事实也即如此,新闻说,房管所要更改协议,王老汉没有答应,于是,必须“亲自来领”就成了硬性要求,而“亲自来领”的结果是,王老汉必须为70多块钱的补贴,付出80多块钱的成本。这是权力刁难,也是权力报复。完全可以通过转账等多种形式解决的问题,成了政府部门服务公民的一种荒唐,在这里,服务意识、服务思想,不见踪影,甚至变成嘲弄。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集体研究决定”这一托词。随着公民个人意识的觉醒,在早已告别了“有集体、无个人”年代的今天,“集体决定”——这一掩饰荒唐、推卸责任,以“政治正确”的制高点压倒个人意识的做法,早已祛魔。可在一些人眼里,特别是政府工作人员眼里,“集体”仍旧是压在孙悟空身上500年的五行山,成为肆意侵犯个人权益的借口,或者在问题出现时,让一个虚化的“集体”为决策者的个人责任埋单。

  就像“民主,有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一样,集体,也有很多罪恶假汝之名。多年来,“服从集体决定”成了惯性口语。在这里,“集体”成了“政治正确”,不容置疑。需要专断时,将自己的决策上升到集体的高度;需要担责时,则将自己的责任消解在集体的虚无里。尽管现在“集体”已经开始祛魔,但从重庆万盛区房管所“集体研究决定”的回应看,“集体”返璞归真,还有较远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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