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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人昼伏夜出制“炸弹”

  

举报:有人昼伏夜出制“炸弹”
查获的烟花爆竹
举报:有人昼伏夜出制“炸弹”
销毁时硝烟弥漫

  20日下午5时40分左右,宜宾警方捣毁了一个违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地下窝点,缴获各类爆竹成品及半成品等10万多只。销毁时所产生的能量,不亚于一颗威力十足的炸弹。目前,涉嫌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嫌疑人吴涛,已被刑拘。

  宜宾警方将缴获的各类爆竹成品予以销毁,嫌疑人已被刑拘

  地下室内有人昼伏夜出

  17日上午10时17分,宜宾高县警方接到举报:“你们快来看看嘛,这些人在地下室里昼伏夜出,不晓得在干啥子。”

  沙河镇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眼前的场景把大家吓了一跳:不到25平方米的地下室内,挤着12名工人,8女4男,装药的、上引线的、裹爆竹筒的、配料的……形成了一个流水线作业。

  现场收缴到各种规格的爆竹成品8万多只,半成品2.8万多只,以及大量危险爆炸品:黑火药82公斤,硫磺粉63.3公斤,碳酸钠98公斤,查获1米长、200根一捆的引线82捆,以及其他生产用原材料、工具等若干。销毁时,威力着实惊人,爆炸半径在100米左右。爆炸时,硝烟弥漫,大朵的“蘑菇云”升腾上空。

  租地下室非法生产爆竹

  嫌疑人吴涛交代,他是长宁县花滩镇人,29岁。2008年端午节以后,素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传统”的长宁县花滩镇大坡村,被当地警方重创后,没有了立足之地,断了财源。于是,自作聪明的吴涛就寻思着“异地重建”的“高招”。

  吴涛一路寻来,打听到在高县沙河镇和月江镇交界的革新村(小地名“打儿窝”处)公路边上,有一户村民刚修好住宅,丈夫李冰长期在外打工,家中只有妻子邓群(化名)和7岁的儿子居住。

  最让吴涛兴奋的是,这所住宅楼下有一间两面靠河、一面靠山、约25平方米的地下室,地势隐蔽。

  吴涛以一年4000元的价格租下这间地下室,同时,还租下了楼上3间住房,用作自己和工人们的宿舍。今年7月底,吴涛扩大了生产规模,并准备在节前赶制一批烟花爆竹,大捞一笔。

  (文中人物除民警外均为化名)文/图李诗蓉记者罗暄田富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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