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2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曾毓慧 通讯员 陈小文 文/图)盗窃数额不算多,按规定,应治安拘留15天,可是,由于是“累犯”,这也意味着,拘留满期后,该窃贼还得执行1年以上时间的劳动教养。而这名窃贼因为怕挨重罚,之前竟谎报弟弟名字。
18日下午,思明岭兜村联防队员巡逻到环岛干道天桥底下时,看到一名男子抱着一台电脑主机,左顾右盼形迹可疑。联防队员将他抓获。经何厝边防所民警盘问,该男子自称“朱某博”。不过,经核查身份,发现男子与公安业务系统中的“朱某博”照片不一致。原来,该男子真名叫“朱某舜”,“朱某博”是其弟名。他是惯偷,该主机正是他偷来的,他怕挨重罚才报弟弟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