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醉驾摩托,差点丢命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2日07:09  钱江晚报

  本报讯 血压剧降,心律加快,间歇性呼吸停止……昨天凌晨,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涉嫌醉酒驾驶摩托车发生事故的王某,经过抢救终于从死亡线上被拉了回来。

  前天晚上8时许,25岁的王某和朋友喝完酒后骑着摩托车回出租房。当行至石桥街道康明路口时,与骑电动车的洪某两车相撞,王某被摔出几米远后造成重伤,被120救护车送到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

  昨天上午,杭州市二医院重症监护室的张医生告诉记者,王某被送到医院时,满嘴酒气,交警部门经过测定,认定他为醉酒驾驶。“他伤得可不轻,胸内出血至少1000毫升,并出现失血性休克,肋骨多处骨折,还有脑震荡和血气胸等症状。”直到昨天下午,王某还没有脱离生命危险。

  昨天,记者从杭州下城交警大队了解到,事故的具体原因警方正在了解处理,按照交通法规,王某伤愈出院后,还将受到拘留和扣分罚款处理。

  本报记者 孙连兴

  本报通讯员 戴惠芬

  记者手记

  就算醉骑自行车,照样要罚

  严禁酒后驾车,不少人认为只是针对汽车驾驶员。生活中,有的人喝醉酒骑自行车、摩托车,都觉得没什么大不了。其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法律早已明确规定: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驾驶员,不得醉酒驾驶。

  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不仅是交警的责任,不仅是汽车驾驶员的责任,而是包括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驾驶员以及行人在内的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责任。每个人都遵守交通法规,我们的道路才会更通畅、安全才更有保障。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