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出生,浙江省桐庐县人,武警上士警衔,生前系舟山市公安消防支队普陀区中队战斗一班班长。
1998年5月15日,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镇鲁家峙修船厂在修的一艘300吨级远洋渔轮发生重大火灾。
灭火战斗中,陈建军深入底舱,接近火点灭火,与烈火搏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陈建军生前曾参加灭火和抢险救援战斗120次,为驻地单位和群众做了大量好事。
1998年6月16日,公安部政治部批准其为革命烈士。
同年7月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追授他“人民卫士”荣誉称号。同年9月23日,公安部追授陈建军“灭火勇士”荣誉称号,并颁发“解放军二级英模”荣誉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