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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天宣判23起交通肇事案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2日07:13  浙江日报

  本报讯 据重庆商报报道 9月18日,重庆市主城十区基层法院对23起交通肇事案件进行了宣判,其中,撞死4人的徐义容被判5年,成为这批交通肇事者中获刑最重的。

  39人被捕27人被刑拘

  据重庆市高院介绍,18日上午10时开始,有23起交通肇事案分别在主城区各个基层法院进行宣判。这些肇事司机有的开货车、有的开轿车,还有的开出租车和摩托车。他们中有的是因酒后驾车出事,有的则是因超速行驶和操作失误造成。

  自8月份以来,重庆市16个区县相继召开了道路交通肇事犯罪公处公判大会,对85名交通肇事犯罪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对39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执行公开逮捕,另外还刑拘了27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

  女司机曾想以死谢罪

  驾车肇事撞死4人的女子徐义容9月18日被北碚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宣判后,她当庭痛哭:“对不起死者,曾想以死谢罪!”

  今年7月25日上午8时30分左右,34岁的徐义容驾驶一辆东风标致车前往北碚柳荫途中,因操作不当造成4死1伤的特大交通事故。事发后,她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被交警部门认定负全责。办案人员介绍,出事前3天她刚好与身为警察的丈夫离婚。

  事发后,她的家人积极赔付死者家属64万余元,并在开庭前取得死者家属谅解。

  徐曾开有一家茶楼,还有50多万元的股票,卖掉这些后支付了这笔赔偿款。

  要是不逃逸就不会判4年

  丰都男子秦红桥驾车撞翻行人后逃逸致其死亡一案,18日在重庆渝中区法院一审宣判,秦红桥犯交通肇事罪获刑4年,并赔偿受害人家属41万余元。

  18日上午9时许,渝中区法院37号法庭内座无虚席。10时许,秦红桥被法警押上被告席。据检方称,今年4月3日秦驾驶一辆长安车从杨家坪往菜园坝方向行驶,行至菜园坝水果市场时,秦刹车不及,将正在过人行横道线的朱某撞翻在地,随后逃逸。次日,秦主动到交警队自首。经交警部门认定,秦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7月21日,朱某因治疗无效死亡。

  据此案的审判长称,根据刑法之相关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秦当时不逃逸,而是下车积极抢救伤员又积极赔偿的话,量刑则为三年以下或拘役,并可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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