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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渔民禁渔期架网作业,渔网被船挂坏 违章捕鱼受损只获部分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2日07:36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王秀华

  □通讯员王红旭

  本报金乡9月21日讯村民老杨在村边河道架设渔网捕鱼,被老朱的铁壳船挂坏,因老杨在禁渔期内捕鱼,属于违章经营,近日,法院判决老朱只赔偿老杨部分经济损失3000元。

  村民老杨家住万福河边微山湖西畔,因持有渔政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捕捞许可证,平时老杨将渔网架设在村边万福河内搞捕鱼生意。5月10日,搞运输生意的老朱无证驾驶空铁船途经老杨村边万福河内时,不慎将老杨架设在河内的渔网挂坏。老杨要求老朱赔偿渔网和捕鱼损失,经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老杨委托权威部门对其渔网和捕鱼损失进行了价值鉴定,认定渔网损失为6574元,渔网挂坏后,造成平均每天捕鱼损失280元。根据鉴定结论老杨将老朱诉至法院,要求老朱赔偿渔网损失6574元、捕鱼损失17800元。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老杨的渔网被老朱铁船挂坏时处于政府规定的禁渔期内,老杨架网捕鱼属于违章经营。

  金乡法院经审理认为,老杨持有渔政部门颁发的内陆水域渔业捕捞许可证,该许可证尚在年审有效使用期限内。但老杨违反禁渔期规定擅自架网捕鱼,自身存有过错。老朱无证驾驶铁船将老杨的渔网挂坏,事实清楚,应为此给老杨造成的渔具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老杨要求老朱赔偿捕鱼损失的请求,因老杨违反在禁捕期内捕鱼的规定,该项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依法不予支持。根据以上法院判决老朱赔偿老杨渔网部分损失3000元,驳回其要求老朱赔偿捕鱼损失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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