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于健
本报9月21日讯 21日,青岛市中小学校规划建设的管理办法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立法规范小区配套建学校,青岛开始用硬杠杠破解入学难。
办法规定,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十万人口区域内设三十至三十六班规模的普通高中;三至五万人口区域内设十八至三十六班规模的初中;一至二万人口区域内设十八至三十六班规模的小学。规定中的区域人口数量及学校规模,可以根据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集中居住等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外,五万人口以上区域应当设一至二所初中,五万人口以下区域应当设一所初中,办学规模为每所十八班。
城市建成区范围外的小学应当按照服务半径规划设置,服务半径原则上不超过二公里。中等职业学校应当按照与普通高中比例相当的原则进行规划设置。特殊教育学校的设置应当统筹规划,原则上四十万人口以上区(市)应当规划设置一所独立的特殊教育学校。
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对未按照要求规划设置中小学校的、未按照要求规划设置中小学校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由市、区(市)人民政府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设单位不按时移交校舍和相关建设资料、不协助学校办理校舍产权登记的,由建设部门责令限期办理,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办法同时在学校布局、选址、用地,以及建筑设计、校舍安全等方面予以规范。
据青岛市教育局基建办负责人介绍,目前在青岛,在小区配套学校建设方面,从规划、建设,到交付使用,存在很多问题。此次地方立法,对发改委、财政、建设、教育等部门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小区配套建设将有法可依。
现在岛城的新建小区很多,多大的小区该建学校?建什么样的学校?学校建多大?针对这些市民关心的问题,《青岛市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校舍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给出了明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