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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350家网吧面临被诉风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2日09:23  深圳特区报

  核心提示

  19日,市版权协会与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举办“商业秘密与网络传播论坛”,就目前多发的商业秘密保护与网络传播侵权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题研讨。论坛透露,因为网吧播放影视作品,目前南山区多家网吧被权利人诉至法院,已诉案件30多宗。据了解,深圳市现有正规网吧700多家,其中350家的侵权行为被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网尚传播”)批量取证,随时面临着被起诉的风险。另外,拥有影视作品权利的人并非“网尚传播”一家,深圳网吧可能被多家公司重复诉讼。如此以来,深圳网吧业将遭受严重的损失。论坛认为,深圳网吧业应当联合起来,以组织的形式和对等的身份,与权利人谈判协商,保护深圳网吧业的整体利益。

  350家网吧面临被诉风险

  刘茂林律师是著名的知识产权专家郑成思教授的首位博士生,曾在深圳市人大从事立法工作,现为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南山区网络协会法律顾问。他介绍,今年6月,位于南山区的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广×网络”)被“网尚传播”诉至南山法院。“网尚传播”诉称,其是国内一家大型专业影视整合营销公司,拥有国内外大量版权的影视资源,与国内外近千家音像、传媒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其拥有电视作品《金枝欲孽》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但是,“广×网络”未经许可,擅自在网吧内的计算机上提供该作品的播放服务,其行为违反了《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严重侵犯了“网尚传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给“网尚传播”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为此,“网尚传播”请求法院判处“广×网络”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2000元及本案的诉讼费。目前,该案已经开庭审理。另外,“广×网络”被“网尚传播”起诉的其他3宗案件也在审理中。

  刘茂林介绍说,目前,“网尚传播”已向南山法院提起诉讼30余宗。其中“××联盟”网吧管理公司有18个案子被“网尚传播”诉至法院。南山网吧协会的93家会员也都面临着被“网尚传播”起诉的风险。

  据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报道,今年4月,“网尚传播”5人组成的代理商团队带着公证员进驻深圳,对播放其公司拥有版权影视作品的网吧进行批量取证、公证。刘茂林告诉记者,目前,深圳有正规网吧700多家,其中350家重点网吧上了“网尚传播”的黑名单,被批量取证和公证,“网尚传播”计划在年内完成诉讼和索赔。“网尚传播”的下一步目标是广东省几千家网吧和上千家酒店,预计年内赔偿额千万元。

  网吧业将遭受严重损失

  南山网吧协会调查显示,有40%以上的网吧处于亏损状态,40%左右处于亏损边缘,只有不到20%的网吧略有盈利。

  刘茂林律师介绍说,网吧运营中,聊天、玩游戏和看电影电视是其服务主项。但电影电视都涉及到信息网络传播权问题。现在的市面上,除“网尚传播”外,拥有影视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公司还有英雄、乐吧、网吧院线、捷报、华捷、世纪联线、三斗影视、九州梦网、五洲网等众多“诸侯”,他们本是靠提供影片播放权来盈利的。对购买播放权的网吧收取一至两千元的年服务费,但对其作品目录保密。一些网吧购买了这些公司的产品,但却发现影片质量差、新片少、广告多。同时,由于不知道目录,也常导致网吧购买了一家的产品,却侵犯另一家公司的版权。所以,多数网吧不愿意购买。这些公司就通过诉讼、提出高额索赔形式逼着网吧去购买。

  刘茂林律师介绍说,“网尚传播”采取了“1+1+1”的批量维权模式,利用职业维权人、律师参与维权,得利后3方分配收益。一般情况下,就一部电影对一个网吧的起诉,可以索赔到万元以上。从去年底起,全国刮起了影视作品维权风暴。该风暴以“网尚传播”对各省网吧发律师函、大规模诉讼开始,以中凯大规模诉讼网吧、中凯诉“网尚传播”、“网尚传播”诉华捷、“网尚传播”诉网乐、“网尚传播”与九州梦网互诉为后继,引发了所谓“网吧市场存在的30亿隐形商机”。

  刘茂林律师说,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网络侵权赔偿的标准,以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主。赔偿数额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及律师费。对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目前,从全国各地的审判实践来看,赔偿金标准不一,每宗诉讼赔偿额从3000元至10万元不等。深圳法院已作出的判决多是每宗赔偿1万元左右。以此标准计算,深圳有350家网吧被“网尚传播”取证。仅一部电影侵权,“网尚传播”就可获得赔偿350万元,这已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如果其他公司也加入索赔的行列,深圳网吧将面临灭顶之灾。

  版权协会:深圳网吧联合起来进行集体谈判

  市版权协会秘书长陈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全国影视作品著作权的管理,没有像“音著协”(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音集协”(中国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这样的统一组织。目前的情况是,影视作品著作权人将其影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不同的公司,由这些公司代其维权。由于全国网吧行业也没有统一的组织,影视作品权利人只能通过个案一对一地维权。这种维权方式成本较高。维权者往往将其权利无限放大,狮子大张口,提出惩罚性的高额索赔,对其他侵权人形成一种威慑。其维权背后的真正目的,实为推广自身产品,他们走的是一条“先维权,再授权”的路子。

  陈彦认为,“先维权,再授权”模式是一种不合理、不成熟的模式,增大了双方的成本,不利于行业发展。理想的模式应是行业对行业的谈判,即双方通过全国性的组织,达成协议,约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体系,双方共同执行。对仍侵权的,可在此模式下进行惩罚,而不是一开始就进行惩罚。

  陈彦建议,目前网吧行业在版权意识上普遍欠缺,整个行业对使用别人影视作品要付费的意识应当提高。深圳网吧业应联合起来,建立统一组织,对经营者进行法律培训。他同时希望,影视作品的权利人寻找更科学、更和谐的维权模式,通过促进网吧行业的健康发展,推动其影视作品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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