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福州:挥霍不义之财良心不安 小偷闹自杀还要捐器官 偷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2日17:25  台海网

  (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杨建生)一小偷在挥霍偷来的钱物时,心里却备受谴责,就从邻居家偷来煤气罐,开煤气自杀,他还留下一遗书,称死后要将自己的眼角膜及肾等器官献出去,帮助他人。

  鲍某,福州永泰人,今年20岁,只有初中学历的他一直找不到好工作,不久前,鲍某来到福州。

  8月初,鲍某到晋安区沁园路火车站附近一水果店应聘店员,老板开出的条件是:一天干16个小时,包吃包住每月1000元。鲍某当时不是很满意这个工作,不过迫于生计,他还是答应了。

  干了一天后,鲍某就感觉自己体力有点吃不消,心里很不情愿,顿时想到了偷店里的钱财。

  上班的第三天,鲍某用偷配来的钥匙,偷走水果店柜台里的1060元硬币。

  偷来的这些钱,鲍某均用于上网和平时日常开销。

  8月下旬及9月10日,鲍某又先后两次在建新辖区民房内,盗得电脑两部,卖得赃款1600元。

  本来3次盗窃均顺利得手,鲍某应该很得意才对,但挥霍着来路不当的钱财时,鲍某心里却备受谴责。他家里还有二老,都是农民,一个妹妹还在上学,内心苦闷的他感觉到生活无望,又不敢告诉家人,于是,鲍某想到了自杀。

  9月17日17时许,鲍某留了一封遗书,表达了对家人的歉意及捐献器官和遗体的意愿后,在建新洪塘一出租房内开煤气自杀。

  鲍某的遗言直接写在了一张捡来的纸皮上,就连自杀用的煤气罐,也是鲍某从边上邻居房间偷来的。

  当时,建新派出所民警接到邻居报警后,迅速将鲍某送往福州总院进行抢救。由于抢救及时,鲍某脱离生命危险。

  得知是民警救了他后,鲍某羞愧难当。前日,鲍某自行到建新派出所,除对民警表达谢意之外,鲍某哽咽地说出了3起盗窃案的事实,并称自己所以会投案自首,是因为盗窃后心理压力太大,良心过意不去,想早点解脱。

  现鲍某因盗窃罪被刑事拘留,但走进看守所那一刻,他却明显放松,不再踌躇了。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