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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彭长健被执行逮捕文强黑恶“保护伞”骨干黄代强、陈涛等同案被逮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8日10:00  华龙网-重庆晨报

  ■文强黑恶“保护伞”骨干黄代强、陈涛等同案被逮捕

  ■原交警总队长陈洪刚严重违纪正“两规”审查

  重庆市原司法局局长文强(中)。

  本报讯 经2009年9月22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许可,经市纪委审查移送司法机关,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批准,2009年9月26日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原市公安局副局长彭长健因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涉嫌受贿等职务犯罪被警方执行逮捕。文强黑恶“保护伞”骨干黄代强、陈涛、赵利明、李寒彬等一批同案人员此前已被执行逮捕。“涉黑落马”的原交警总队长陈洪刚因严重违纪正“两规”审查中。

  相关方面通报: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文强长期以来,伙同其“心腹”骨干黄代强(原刑警总队副总队长)、陈涛(原治安总队副总队长)、赵利明(原经侦总队总队长)、李寒彬(原刑警总队“打黑”支队支队长)等人,利用职务之便,涉嫌先后为王天伦、岳宁、龚刚模、谢才萍、王小军、陈明亮、马当和“亮点”等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团伙充当保护。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杀人、抢劫、绑架、故意伤害、组织、容留卖淫、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与此同时,文强等人还涉嫌强奸、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非法持有弹药、帮助毁灭证据、高利转贷、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伪造公司企业印章、介绍卖淫以及巨额受贿等多项犯罪。

  初步查明:文强、彭长健和骨干成员等利用手中职权,徇私枉法、买官卖官、大肆收受巨额贿赂。侦查中共查扣其涉案资产价值上亿元,尚有涉案资金转移海外在追查中。

  文强道德败坏、包养情妇、长期嫖娼、赌博成性。

  黑恶不除,百姓难安。文强等被执行逮捕,是打黑除恶斗争取得显著成果的重要标志。充分彰显了党和政府的决心,是人民与正义的胜利,是打黑反腐的胜利。这场打黑除恶斗争正向纵深推进,正义之剑将继续“亮剑”山城,还百姓一片安宁!(本报记者)

  新闻链接

  本报讯 昨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覃勇、刘勇、张琥等三人运输、贩卖“麻古”、“K粉”等新型毒品案作出一审宣判。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原某派出所副所长覃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案被告人刘勇、张琥均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本报记者)

  一派出所副所长贩毒一审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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