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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专家盘点中国60年制度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8日14:59  新华网

  新中国60年最鲜明的特点正是体制改革和新制度力量的释放。

  当我们回顾总结新中国60年巨大跃迁的时候,应当看到它背后的制度力量。新中国60年最鲜明的特点正是体制改革和新制度力量的释放。新中国成立之初新制度的建立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体制改革创新,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一系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体制改革创新释放出来的巨大力量,推动我国取得了今天这样举世瞩目的成就。

  制度变迁与时俱进

  邓小平在总结我国十年“文革”经验教训时说,“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因为社会制度是维护社会关系协调和保障社会正常运转的规则,包括宪法及其在宪法秩序框架内形成的一套约束特定行为模式和关系的规则,具有强制性,可以协调利益关系、整合社会力量、配置社会资源、规范社会行为。制度是社会发展过程中最具影响力的因素,可以联结、整合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决定社会运动方向和社会发展的快慢。社会制度的良莠关系到能否实现国泰民安、社会和谐以及国家利益和全体社会成员福利最大化。

  党的十七大在总结30年改革开放成就时把经验归结为一点,就是我们高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体系。这条道路和这个理论体系之间的中介力量就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形成和逐步完善的、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正确方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60年来,中国人民的面貌、社会主义中国的面貌、中国共产党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力量。

  也许正是因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因而人们一方面对它很敏感,另一方面又很难谈论它的好,倒是更加热衷于议论它的不好。一些人即使对共和国60年辉煌成就颇为自豪和骄傲,也未必能够自觉地从制度层面看这个问题,而国外那些越来越关注中国的人们往往也是把中国的成功含糊地归为所谓“中国奇迹”、“中国模式”、“中国道路”、“中国经验”等。

  国内外一些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怀有这样那样的不解、疑义甚至偏见,不是不可以理解。毕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其他任何一种制度一样从确立到完善需要经历一个过程,一个与社会发展阶段和文明程度相适应的过程。新中国确立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在当时的国内外条件下发挥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也为改革开放以来30年的发展进步奠定了政治前提、制度基础和物质条件,但是,那种计划经济体制及其相适应的一套体制越来越束缚了经济社会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把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在开拓新道路、形成新理论的同时,也不断改革和创新制度,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包括宪法、法律和一系列基本制度、具体制度、体制、机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力量是通过各个层面大大小小的规则的功能和优势体现出来的。这些大大小小规则的作用又是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方方面面的发展成果体现出来的。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最为关键

  经济发展上,新中国实现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单纯的公有制经济向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从大体平均的按劳分配向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从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从旧式工业化道路向新型工业化道路、从物本导向的发展观向人本为核心的发展观的深刻转变。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从农村到城市、从经济领域到其他各个领域全面开展。其中,最关键、最深刻的改革,是我国成功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伟大历史转折。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人类经济发展史上的创举,是60年来我国改革发展过程中最为关键的变革。市场化取向的改革首先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所有制和分配制度。于是,我们一步步打破1978年前全民所有制占主要地位的经济格局,通过修改相关的宪法条文、出台“非公36条”,以及让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员出席党的代表大会、到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式,为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经济开辟越来越广阔的发展空间,逐步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以及适应这种所有制形式要求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种经济制度适应了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积极性,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

  不仅如此,市场化取向的改革不断推进,带来了我国空前未有的社会结构变革,加速了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社会化、国际化进程,由此带来了中国社会结构变革和利益群体分化及其思想文化的多样化、民主化、法治化进程。

  这个波澜壮阔的现代化进程,既带来了我国空前未有的生机与活力,又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发展不科学因素、社会不和谐因素和腐败现象。为了解决这些突出问题,我们实施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国家、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改革创新一系列体制,出台了一些重要的政策措施。如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2004至2009年,中央连续6年发出6个“一号文件”;再如实行大部制改革、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公共危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兼顾不同群体利益的长效机制等。

  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际上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全面变革,我国科技体制、教育体制、文化体制、政治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体制都发生了相应变革,进而带来了我国经济社会各方面空前未有的变化,开启了我国人民充满激情与梦想的时代。人民创造、创业的朝气竞相喷涌,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现在我们一天创造的财富量就超过了1952年一年的总量。

  当然,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十几年,尚未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要求的所有制、分配制度和其他各方面的体制改革尚未完成,也不配套,这些无疑妨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充分发挥作用、展示力量。随着各方面制度、体制、机制的完善、配套和相应的宪法、法律的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力量必将更加充分地体现出来,那时中国经济发展更是另一番新气象,中国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会更加强大。

  民主与法治的历史性跨越

  政治发展上,新中国实现了从封建君主专制到民主、从有限民主到越来越充分的民主,从间接选举到直接选举、从等额选举到差额选举,从人治到法制、从法制到法治的历史性跨越。

  60年来,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截至今年3月,我国生效法律已达231部,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600多件,地方性法规7000多件。这是人民享有民主、自由和人权的保障,这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民主制度等,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和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而不断地完善,有力地推进了我国民主法治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参与”、“监督”、“公开”、“透明”,“公推直选”、村居委“海选”、“差额票决”,投票制度、选举制度、听证制度、政务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这些政治生活中的概念,从陌生到越来越习以为常,反映了我国民主化、法治化的风貌,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优势和张力。

  当然,我国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的任务尚未完成,社会利益群体尚在分化和整合过程中,政治体制改革在现阶段不可能一步到位,因而我国政治体制的优势和力量尚未充分发挥出来,甚至存在一些弊端,影响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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