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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就推进民族团结提四点要求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30日03:31  华龙网-重庆晚报

  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京举行

  昨上午,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胡锦涛就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出4点要求。第一,进一步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显著加快民族地区保障和改善民生进程,让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第二,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总结和发扬成功经验,探索和创新工作思路,不断丰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内涵、创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活动。第三,进一步动员全社会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第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领导,不断提高驾驭和解决新形势下民族问题能力,推进民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胡锦涛强调,要把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跟党走、群众中有威望、工作上有实绩的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据新华社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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