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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域拟完全禁止采砂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30日05:59  台海网

  台海网9月3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黄智敏)为保护海洋环境,厦门海域将禁止开采海砂。市人大常委会昨日开始对《厦门市海洋环境保护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二审,新修改后的《草案》拟加入这一内容。

  修改后的《草案》明确规定:“禁止在厦门海域开采海砂。”对于在厦门海域开采海砂的,可查封开采设备、扣留运输船只、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每立方米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海洋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责令限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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