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绿色通道”开得更大“先斩后奏”仍要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30日08:22  南方日报

  “两办”出台临时性措施,加快重点项目审批速度

  本报讯(记者/谭志红)为进一步加快市领导挂钩督导镇街87项重点项目的审批建设进度,确保全市“扩投资、保增长”目标的实现,市委办、市府办日前印发了《关于分类加快镇街87项重点项目审批建设进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扩投资、保增长”的临时性措施,至明年12月底有效。

  《意见》将87类项目分为公建、工业、经营等类别,市、镇街同类重点项目享受同等的审批优惠政策;对工业性项目用地实行“先办集体用地再补办国有土地证”比直接办理国有土地证多缴交的办证税费,考虑予以减免或返还。

  24项公建项目直接办理集体自用供地手续

  对于公建类项目,24项项目用地属集体所有但已取得农地转用手续的情况,《意见》提出可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属企业申请,市政府审批同意后,直接办理集体自用供地手续。

  对31项符合“两规”且需报省审批农地转用和征地手续、所属镇街书面承诺“从批准之日起四个月内组织好相关报批材料上报”的项目,可纳入审批“绿色通道”。

  对于东城行政中心改造工程、第十小学工程等8个不符合“两规”的项目,不纳入审批“绿色通道”。

  公建项目中,东城东安花园安置小区、中堂镇供水厂扩建工程、寮步镇上底沙井坑农民公寓、香市科技园项目、石排镇石岗本地人居住中心首期5个项目因农民公寓审查资格前置、已进入招拍挂程序等原因,无法或无需纳入审批“绿色通道”范围。

  未获批先动工停止“绿色通道”审批

  “意见”还要求加快其他环节的审批步伐。对资料齐备的项目,给予“并联审批”政策待遇。对资料不齐备但属市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项目,纳入审批“绿色通道”,给予与市财政投资重点项目同等的审批优惠待遇。发改局、国土局还将组织87项中条件适宜的项目向省申报纳入“广东省扩大内需建设项目清单”,积极争取享受省的审批优惠政策。

  此外,各镇街负责落实对纳入审批“绿色通道”项目的用地管理,必须在取得市国土局同意后方可动工,对于未获批准先动工的、组织材料报批出现两宗(含两宗)以上超期的,以违法用地性质进行查处、停止对该镇街的“绿色通道”的审批。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