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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取消丧偶大陆配偶须遣返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30日10:49  中国新闻网
台当局取消丧偶大陆配偶须遣返规定
图为一名丧偶的大陆配偶,在提及身份问题时眼眶含泪。图片来源:中国时报

  中新网9月30日电 据台湾《旺报》报道,台湾“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会长”钟锦明表示,该会近日和“移民署”达成协议,针对在台逾期居留的大陆配偶放宽规定。过去丧偶且无子女的陆配会被遣返回大陆,如今只要逾期居留未超过一年,或已离境但有意返台者,都可以重新入境,继续在台湾生活。

  除了放宽丧偶陆配的出入境规定,另一项福音则是重入境后,陆配仍可继续累积在台停留时间,不再像过去一样,丧偶后所有累积的阶段一切归零。这项新做法将让丧偶陆配不致成为“黑户”,愿意以更光明正大的方式在台定居。

  目前大陆配偶在台逾期停居留人数约有4千多人,这些陆配通常由于不了解相关规定、信息不足或其它因素未办理延期,因而成为逾期居留人口,随时可能被强制出境、管制来台。

  丧偶又遣返 双重打击

  钟锦明认为,这4千多名逾期停、居留的陆配,包括离婚逃跑、结婚后失踪和另一半意外过世者;离婚逃跑及结婚后失踪者被遣送回大陆可以被理解,但“丧偶是无法预料的”。

  钟锦明感叹:“强制丧偶的陆配出境,对她而言是双重打击。”钟锦明形容,这些陆配承受丧夫之痛又必须被迫离开熟悉的土地,“非常不人道。每位陆配来台,都希望能和丈夫共组一个幸福安稳的家庭;老公意外死亡就已经够难过了,还要被遣返回去,一切归零、重新开始。”

  据了解,在“依亲居留”阶段丧偶的陆配,情况可分为以下四种,第一是准时离境后,回到大陆再婚;第二为准时离境后,一直未再婚;第三是逾期居留被遣送回大陆管制一年者;第四则为逾期居留未满一年者。

  重新入境 累计阶段仍在

  为保障这些丧偶陆配的权益,“移民署”放宽陆配在台规定。目前只要是未再婚陆配都可以继续待在台湾,唯一的条件是必须先回大陆、再重新申请入境,受惠者将包括准时离境后又有意愿返台的陆配、逾期居留被遣送回大陆管制一年后的陆配,以及丧偶后逾期居留还未满一年者。

  但“重入境”的规定意指,如果在台湾已经逾期居留超过一年,且一直未出境的大陆配偶,如果想合法在台设籍,势必要先回大陆管制一年。

  但钟锦明表示,“相较一直在台湾躲躲藏藏,不如直接回大陆管制后,再重新来台湾。”钟锦明认为,毕竟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是有身份且光明正大的,即使要被管制,一年后仍能申请来台、正当设籍,也让台湾当局方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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