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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网谈:立法禁看孩子短信是矫枉过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30日17:26  荆楚网

  

热点网谈:立法禁看孩子短信是矫枉过正

  

热点网谈:立法禁看孩子短信是矫枉过正
热点网谈:立法禁看孩子短信是矫枉过正

  荆楚网消息(记者姚盼)《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将时下流行的网上聊天、手机短信也纳入未成年人的隐私权保护,家长未经本人许可,不得查阅。草案一经公布,便引起社会各界的激烈讨论。9月29日,在荆楚网视频节目《热点网谈》中,资深评论员吴双建和知名网友蕃薯哥就这一热点话题展开讨论,认为立法禁止察看孩子短信是矫枉过正。

  访谈一开始,两位嘉宾就大呼此法律出台实在雷人。蕃薯哥认为,如果这条规定真的付诸实施,那家长私查了孩子短信,孩子是否真的就会将家长告上法庭?如果真的出现亲情骨肉对簿公堂的局面,是否就真的意味着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味着法律精神的胜利?这样的可行性显然是没有的,即便可以执行其后果也令人担忧的。

  “我们并不质疑《办法》制定者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上的善良动机,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所有人的隐私权也都应该受到保护,但《办法》中的规定显然存在重大瑕疵”吴双建认为,“其实家长偷看孩子的日记、短信也并非出于什么不正当的目的,相反他们的动机与出发点是相当纯正的。家长是想通过这些途径来了解自己的孩子究竟是怎么想的,有哪些问题,而一旦了解了问题,才好有的放矢地教育孩子,避免他们走上歧途,荒废学业。《办法》一旦实施就意味着家长以后再擅自查看孩子的日记、短信等将是违法行为,这让许多传统家长是无法接受的,他们认为孩子都是自己生的,而且看日记、短信是自家的事情,凭啥要立法来阻止,这叫他们今后如何了解孩子、管理孩子、教育孩子? ”

  两位嘉宾认为,将这样一条颇具争议的规定写入地方法规,反映了立法者在认识法治上的误区。法治社会不可能将所有的社会关系领域都纳入到法律的领地,父母随意查看未成年子女通信与聊天内容的行为虽然应该予以反对,但不应该由法律来表达这种反对。法律不外乎人情,任何法律的制定都要从我国的现实国情出发。在对孩子的教育成长问题上,要更多的依靠道德的力量,依靠父母对孩子真心的感化和教育。法律在这个问题上进行粗暴的干涉,只会适得其反。

  访谈最后,主持人和嘉宾表示,《办法》出台引发的问题的实质其实是在于政府究竟应该为未成年人保护做哪些努力,至于围绕看不看短信所发生的那些事儿,就让父母和子女自行去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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