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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劫匪专抢女房东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4日13:44  法制与新闻

  阿臣/文

  山城重庆一位年轻漂亮的机关女公务员向燕在网上发布租房信息,没想到竟引来一对情侣劫匪。劫匪上门看房时,将向燕绑架,在逼她说出银行卡密码后,将其家中财物洗劫一空。不仅如此,男劫匪还对向燕进行了猥亵,并拍下大量的裸照,其后屡次以“将裸照发到网上”对她进行要挟、敲诈。

  身心遭受重创的向燕走出医院后,发誓雪耻。当她得知此案由于没有线索一直没能侦破时,便主动出击引诱劫匪,帮助民警捕获了狡猾的“租房劫匪”。

  2009年8月2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这起震惊重庆市的系列入室抢劫大案,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涉案男匪魏强死刑,判处女匪苗新无期徒刑。

  出租新房引狼入室,女房东遭侮辱羞愤难当

  今年26岁的向燕是重庆市渝北区人,父母都是机关干部。2004年9月,大学本科毕业后,向燕考入重庆市政府机关,成为某机关一名女科员。

  向燕工作努力,几年后晋升为副主任科员。2006年,向燕考上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研究生,她一边工作一边求学。男友段学仕硕士毕业,在市委某机关任职,他们计划2009年上半年结婚。2008年2月,他们将在渝北区阳光花园小区购买的住房装修一新,准备结婚后住进去。考虑到新房的空置时间比较长,两人决定先将其出租。

  2008年3月28日,向燕在重庆市房屋信息网发布房屋出租信息,并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

  4月8日下午4时许,正在上班的向燕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姓张,做化工原料生意,想租她的房子,希望当天去看房。这个女人的声音特别低沉,并带有浓重的京腔。两人当即约好了看房时间。

  当晚,由于男友要加班,向燕吃了晚饭后,独自来到阳光花园的新房等候看房者。

  晚上8时许,一个30多岁、微胖、高大壮实的女人来到了阳光花园C幢17楼向燕家的门外,她身后跟着一个瘦高个、右耳背后有个很大肉疙瘩的男子。

  得知对方就是约好的求租者,向燕热情地将他们迎进了门。胖女人喝了几口水后,就让向燕带她参观房间,而男子却故意走在后面,趁机转身悄悄把防盗门关上并反锁。

  原来,这是一对专门以租房为名上门抢劫的情侣劫匪,瘦高个男子叫魏强,重庆市南岸区人,1981年出生。而胖女人叫苗新,1973年出生。由于没有生活来源,都在待业的他们便策划了这样一条犯罪之路。

  10来分钟后,两人看完房间,表示可以以每月500元的价格租下向燕的房子。向燕见对方如此爽快,就决定租给他们,开始在茶几上写租房合同。

  然而,就在这时,魏强突然出手将向燕按倒在沙发上,用手紧紧捂住了她的嘴。随即,胖女人便用一根结实的皮绳套住了向燕的脖子。尽管向燕拼命挣扎,但无济于事。她万万没有想到,两名房客竟然是劫匪!

  魏强恶狠狠地说:“不准动,不准吼,不然,要了你的小命!”说着,他狠狠地勒了一下皮绳。苗新随后从卧室拿出一张床单,撕成一条条布绳。然后,两个人将惊恐万分的向燕像包粽子一样绑了起来。

  控制住向燕后,魏强将房间内的窗户都关上,并拉好窗帘,开始在房间搜索值钱的东西,并指示苗新搜向燕的挎包。

  苗新很“专业”地戴上白手套(害怕留下指纹),她先摘下向燕脖子上的铂金项链和手上的订婚戒指,然后熟练地将向燕挎包里的1500元现金、一台佳能数码相机、一部三星手机、6张银行卡、3张购物卡以及身份证、工作证等物取了出来。

  一切得手后,苗新揪住向燕的头发,凶狠地问她所有银行卡的密码,向燕担心歹徒下毒手,就一一告诉了她。苗新用笔记下密码,再用向燕的手机,打银行的客服电话查询卡上的余额。然而,向燕6张银行卡里只有9千多元存款,这让歹徒很失望。

  而苗新在查看向燕的工作证时,发现她是一名公务员。魏强随后摸出一把雪亮锋利的砍刀顶住向燕的脖子羞辱道:“ 我今天要在你脸上留点记号,记住以后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说着,他就要动手。

  看到处境危险,向燕连忙“示弱”:“大哥、大姐,家里值钱的东西你们尽管拿,但不要伤害我,我与你们无冤无仇啊。你们抓紧时间,等一会儿我男友和朋友要来这儿打牌,到时候就麻烦了。”

  这时,苗新也劝道:“算了,这个女人挺可怜的,赶紧找值钱的东西吧。”魏强这才罢手。

  苗新将银行卡拿给楼下望风的同伙,让其到ATM机上取钱,然后又返回来搜索值钱的财物。很快,她就在抽屉、衣柜里搜出几本纪念币、邮票册,还找出3块手表,2枚金戒指和一根黄金项链以及CD香水、兰蔻化妆品等财物,然后统统装进她携带的包里。

  这时,魏强将向燕拖进卧室,用床单布条将其捆绑在床,追问她到底将钱财放在什么地方了。为了稳住歹徒,向燕表示,只要他们放了自己,她可以回家把父母给她存起来结婚用的10万元给他。

  魏强见搞不到钱,又打起了别的主意。他悄悄关上卧室门,用布条堵住向燕的嘴,拿起剪刀,剪碎了她身上的衣裤,准备强暴向燕。向燕拼命挣扎,魏强气急败坏地抽了向燕几耳光。片刻后,苗新打开房门,见向燕裸体在床,立即质问魏强在干什么。魏强拿起向燕的手机,对准她猛拍一阵,然后从容地说:“老婆,你别生气,我没碰她。我给她拍些裸体照片,她要是敢找我们麻烦,就将她的裸照放到网上去!”苗新这才没吭声。

  这时,在楼下取钱和放哨的同伙打来电话,说已取到1.9万余元现金(其中1万元是透支向燕的信用卡),催他们赶快下楼,两人随后扬长而去。

  当歹徒跨出房门离开后,向燕才松了一口气。当看到自己一丝不挂地被捆绑着,心中羞愤难当,她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已经是深夜10时20分。

  主动出击抛诱饵,劫匪上钩露出马脚

  当晚10时30分,段学仕加班后回家,发现向燕还没回家,连忙打她手机,结果关机。段学仕心里非常疑惑,她去阳光花园也该早就回来了,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呢?他连忙打车赶往阳光花园。

  段学仕打开家门,听到卧室里发出呜呜的声音。推开门,段学仕傻眼了:女友全身赤裸,被捆绑在床。他连忙将她嘴里的布条取出,然后松绑,随后将向燕送往渝北区人民医院治疗。医生检查后告诉他们,向燕遭受了极大的惊吓,但仅受了点皮外伤。段学仕抚摸着女友的手,不停地自责,他不应该让她一个人去新房。

  向燕在医院休养了一天,精神好了许多。自己防范意识差,不仅被歹徒绑架,而且还遭到了凌辱,这叫向燕无法咽下这口恶气,她发誓要将歹徒绳之以法。在男友的支持下,向燕决定先向警方报案。

  4月12日,向燕在段学仕的陪同下来到重庆市公安机关,向警方讲述了案发经过,并向警方提供了歹徒的体貌特征和声音特征。

  根据向燕提供的信息,警方分析发现,这起案件与最近发生的系列上门入室抢劫、强奸案应该是同一伙歹徒所为。警方已接到了多起受害房东的报案:

  3月18日,曹某在渝中区张家花园街的家中,被歹徒以合租的名义入室抢劫,抢走现金300元、银行卡三张、手表一块、手机及小灵通各一部。

  3月28日上午,一男一女来到张某渝中区的家,以租房为由骗开房门后,绑架房东,抢劫现金600元、一部手机以及3张银行卡。信用卡被歹徒透支4000元。

  4月3日,渝中区一位女教师与女儿在家等待租房者上门看房时,母女俩双双被歹徒捆绑、殴打和猥亵,并抢走戒指、手镯和现金2万余元。

  ……

  随后,警方调取了当地报刊和网上2007年11月至2008年4月等6个多月的房屋出租信息,从中搜寻到20 00多名女性房东,民警对这2000多名女性房东所留的电话号码经过认真核查,确认有30多名女性接到过一个浑厚、带北方京味口音的女人打来的租房电话,有些人甚至见过肥胖、脸上带雀斑的苗新和右耳垂背后有一个大肉瘤、说话带娘娘腔的男人。只是,当时因有家人作伴,看房时歹徒才没敢下手。

  看到这么多姐妹和自己一样遭遇劫财又受辱,向燕更加气愤。

  那些日子,向燕食不甘味,夜不能眠,一直在寻思着,如何让歹徒早日归案。

  到了4月底,向燕从专案组了解到,这对情侣劫匪及其同伙又多次疯狂作案。一定要想办法阻止他们,向燕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决定主动出击。

  原来,向燕分析认为,歹徒竟然还在不断作案,一定会继续寻找作案目标,不如自己在报刊和网上刊登租房启事,引诱劫匪上钩。然而,这样意味着自己将面临着同样的危险,但她没有丝毫退缩。

  2008年5月10日,向燕和男友段学仕一起到重庆几家报社和网站广告部,化名王雪,刊登了多则最新租房信息,出租的房子换成了皇冠明珠小区段学仕的住房,联系电话也是新号。

  5月16日晚8时,向燕手机响了,“你好,你有房屋出租吗?可不可以看看房子?”对方一口浓重、低沉的京味口音。向燕心里一阵惊喜,这个声音就是歹徒的,她故意瓮声瓮气地说:“是我打的租房广告,那你先介绍一下你的情况吧。” 这个女人称自己是做生意的,要求看房子。向燕确信对方就是那个女劫匪后,答应其第二天晚上看房。

  第二天上午,向燕向辖区派出所报了警。当晚,警方派出警力在段学仕住房四周布控,一旦向燕确定就是这对抢匪情侣,他们立即行动。

  当天晚上8时左右,一辆富康轿车开到段学仕住家楼下停稳,向燕刚走出楼门辨认,瘦高个男子魏强便率先走下车来,就在他到处张望时发现了向燕。大吃一惊的他急忙返身跳上车,大喊:“糟了,上当了,快开车!”等向燕追去,民警从花园、楼道冲出来阻拦时,这几个家伙已经一溜烟地逃掉了!

  尽管歹徒跑掉了,但向燕却记住了车牌号。

  于是,警方顺着这辆租借的富康轿车,找到了租车嫌疑人刘刚。刘刚告诉民警,他并没有租车,是他一个叫苗恒的朋友将他的身份证借去租的车。然而,当民警追查苗恒时,发现他已经离家藏匿起来了。

  5月20日,向燕接到了魏强打来的勒索电话:“你报警来抓我,我一定要报复你!限你在三天内必须给我账上打进 10万元钱,不然,我就把你的裸照放在网上传播!”

  接到歹徒的电话,向燕心情非常沉重和不安。她劝说歹徒:“不要把裸照上网,我给钱可以,3万元一次了断,你把照片拿来给我当面毁掉,然后我拿现金给你。”向燕心想,只要他再次出现,她一定会和民警抓住他。而魏强根本不答应来拿钱交换照片。

  两人相持不下,魏强在电话里索要向燕的QQ号,他想通过网络将她的裸照传给她,以此要挟她。向燕为了“与狼共舞”,便将自己的QQ号码告诉了他。

  当晚,向燕在家上网时,QQ里闯进来一个陌生人“采花匠”。对方就是让向燕恨得咬牙切齿的魏强。魏强对向燕一顿辱骂后,说:“赶紧打钱过来,不然我将你的裸照发遍你的亲朋好友,发遍网络。”为了稳住对方,羞愤不已的向燕表示要考虑一下。

  第二天,向燕将对方上网敲诈的事,告知了专案组民警。民警联系网络警察,追踪对方上网的地方。很快查清,对方在南坪四小区一个网吧上网。然而,警方赶到网吧却扑了个空。

  5月30日,魏强再次上网,强迫向燕拿钱,不然就将她裸照发到网上。向燕一边跟他在网上聊天,以尽量拖延时间,一边打电话告诉专案组民警。

  经过网监民警的配合,终于查清魏强正在南岸区某住宅小区一家出租房里上网。很快,专案组民警驱车赶来,迅速破门而入。非常意外的是,抢匪情侣魏强、苗新,同伙案犯苗恒、李怡被一并抓获归案。

  原来,这四个劫匪租房在此居住,当天全部在房里上网打游戏。看到向燕在线上,魏强借机敲诈,没想到会因此而被警方一网打尽。

  情侣劫匪专抢女房东,瞒天过海最终落法网

  看到歹徒被警方抓获,向燕倍感欣慰,她终于雪洗前耻,再也不用担心歹徒的敲诈和威胁了。

  专案组立即对魏强等人进行了突审。在大量的证据和事实面前,歹徒终于供出专门针对女性房东而进行的入室抢劫、强奸、杀人的系列犯罪事实:

  从2007年11月到2008年4月,他们共作案抢劫12起,强奸1起,强制猥亵(向燕)1起,杀人1起,抢劫钱财18万余元。

  为首的魏强是重庆市南岸区人,1981年出生,一直跟着母亲做小生意。1997年8月,他拿着父母省吃俭用攒下的10万元钱,注册成立了一家装饰公司。

  公司刚开始运作时,魏强很勤奋,也很会经营,他手下有20多名设计员,大多本科以上学历。一段时间里,他的家装生意几乎遍布重庆主城区,他也很快成为身家百万的大老板。

  然而,有了钱之后,魏强却染上了不良嗜好,吃喝嫖赌什么都干,尤其是染上了吸毒恶习。他疯狂到极点,每天邀约十多名“粉友”集体吸毒,每天消耗毒资上万元;另外就是赌博,他几天输赢几万到几十万都是很平常的事。到了最后,他所有的家产都被吸光赌尽,公司也衰败下去,最后不得不破产关门。

  而魏强过惯了花天酒地的生活,受不了穷困潦倒的日子。2007年底,他结识了同样吸毒、大他8岁的河北籍无业女子苗新,二人成为情侣后,开始密谋如何暴富、如何寻找毒资和赌资的快速通道。

  2007年11月,魏强无意中看到网络、报刊上有很多租房信息,他想何不利用上门看房的方式,专门绑架、抢劫单身女房东呢。此后,他对租房信息非常留心,还作好信息登记,为抢劫作准备。

  魏强和苗新担心人手不够,又把苗新的弟弟苗恒及其女友李怡拉拢入伙。

  四人分工明确:苗恒和李怡负责租车、买联系的手机卡和在楼下放哨;魏强、苗新负责在网上或报纸上搜集租房女房东的信息,然后由苗新打电话求租,发现女房主一个人在家等候,她就与魏强上门抢劫。

  由于多次抢劫得手,他们作案频繁。他们自以为作案手段隐秘,不易被发现。殊不知法网难逃,最后竟栽倒在一个被他们抢劫过的房东身上。

  2008年6月底,4名歹徒被检察机关正式批捕。

  2009年6月16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对魏强、苗新等4人以抢劫罪、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等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王琼等多名被害人家属委托律师向4名歹徒提起47万多元的民事赔偿诉讼。

  法庭上,也许认识到自己的末日就要到来,对于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魏强等4人几乎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并表示愿意认罪。

  12名租房的女性房东惨遭毒手,教训非常深刻。案件主审法官感叹:为什么先后有多名女性遭遇侵害,以租房为名实施抢劫为何能屡屡得逞?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罪犯抓住了租房是隐秘的单线联系方式这一特点,每次以看房、签合同的名义方便上门作案;另外,罪犯还抓住了社会上一部分女性以为自己在家里,歹徒不可能那么大的胆子敢上门作案,故放松了警惕与防范。事实上,对方来看房,房主多找两个家人一起等待,不法分子就没有机会下手,这样的惨剧就不会发生了。

  对此,负责此案起诉的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官提醒房东,尤其是女性房东在出售、出租房屋的过程中要注意:出售、出租房屋最好不要以张贴小广告的方式进行;对看房的陌生人,应当预约在人多的公共场合先见面,查验对方的身份证明,并在看房时有人陪同或由男性房东带领,避免女性单独陪同看房,并且看房时不要关闭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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