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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原副秘书长江润黎受贿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5日21:33  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10月15日电 (记者范春生 张非非) 辽宁省抚顺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江润黎,在担任国土规划部门领导职务期间,利用为开发商拿地、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等机会进行权钱交易,共收受财物合计470余万元,另有260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江润黎无期徒刑。这是记者日前从辽宁省纪委、抚顺市纪委了解到的。

  江润黎今年54岁,大学毕业后从普通规划设计人员干起,后走入领导岗位。2001年至2006年,开始相继担任抚顺市国土规划局局长、抚顺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局长、抚顺市规划局局长职务。案发前,还担任抚顺市政府副秘书长一职。2007年6月,她被正式立案调查,2008年2月被批捕。

  法院经审理查明,在2001年至2006年期间,江润黎利用长期担任国土规划部门领导职务的便利,帮助众多开发商拿地、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摆平罚款,甚至介绍装修工程,从而收受好处。另外,其还在开发商没有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滥用职权,违规为开发商办理规划许可证。有时甚至更改开发项目的规划图纸,为开发项目增加面积。江润黎为开发商违规办理规划许可证、更改规划图纸、减免土地出让金等行为,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江润黎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且涉案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为此数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依法没收全部犯罪所得,上缴国库。

  一审宣判后,江润黎没有提起上诉,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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