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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适房六连号事件受审官员否认受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7日06:55  国际在线

  震惊全国的“六连号”造假案昨(16日)在硚口法院开庭。据了解,本报“六连号”连续报道推出后,硚口纪委和检察院迅速介入,检方直接逮捕该区房管局房改科原科员张小波。

  案件:6名相连资格证号的市民一起摇中经适房

  据悉,这是武汉市司法机关首次开审“六连号”造假案。张小波是第一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今年6月12日,武汉市经济适用房项目武昌余家头小区三期B座摇号结果出炉,市民发现,这次摇中的市民中,有6人购房资格证明编号竟是相连的。在5000多名申购者仅124户能摇中的情况下,出现“六连号”的概率仅千万亿分之一。

  此事曝光后,武汉市迅速调查。经查明,余家头小区三期经济适用房摇号“六连号”问题,是一起由社会中介人员与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利用经济适用房摇号进行舞弊、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

  武汉市监察局决定,对该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朱志强等5名干部给予停职检查、免职及行政撤职处分;对违规骗取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证的人员,取消其购房资格。

  指控:违规发放“六连号”资格证

  任职期间,硚口区房管局房改科科员张小波负责“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证”的审核、发放工作。据起诉书指控,他接受王某的请托,违反工作流程和必经程序,于今年6月2日违规为王某提供的、不具备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6份申请发放了号码相连的资格证。6月12日,王某用此“六连号”资格证参加余家头经济适用房的摇号,在其他人的协助下,用作弊摇号程序使“六连号”全部摇中。

  检方认为,张小波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从事公务过程中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397条的规定,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直击:张小波辩称只对发证负责、不能对摇号担责

  昨日上午9时30分,剃着平头、中等身材的张小波在法警押解下到庭。由于他自愿认罪,法庭启动普通程序认罪审,简化了相关调查等程序,半小时就审完了此案。

  法官问:“你在‘六连号’事件中,有没有收过钱?”

  张小波用肯定的语气答:“没有。”

  公诉人问对指控有无异议,张小波称无异议,并表示认罪。

  但在随后的辩论阶段,张小波及其两名辩护律师均指出,张小波只能在违规发放资格证中承担责任,而社会关注的是摇号程序作弊致使“六连号”全部摇中,这一后果不是他能操纵的,希望对张小波从轻处罚。

  公诉人驳斥了这一观点,指出张小波参与了摇号作弊。

  最后陈述时,张小波声称他对不起党和人民的培养。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六连号”系列报道回放

  2009年6月13日,网友发帖:余家头小区三期B座的摇号过程中出现6连号。本报随即从6月17日起以连续报道的形式关注此事,强力推动了事件的进展,揭开了事件真相,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相关责任人依法受到严处。(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记者余皓 实习生李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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