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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近日,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郑宏透露,在各地方进行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时,标底价的设立权将下放到地方,因为不同区域的药价差异性大,中央政府不再就此作明确限定。
郑宏透露,在政府拟出台的相关文件中,中央层面将不对基本药物标底价明确规定,只是制定一套评价体系,强调医药企业的生产服务质量、信誉等在竞标中的分量,而不是单纯以价格为衡量标准,并鼓励地方政府在招标采购中设立标底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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