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13日,运城市发布消息,对泵站灌区电价水价实施扶持政策。全市的大中型灌区泵站将统一执行0.06元/千瓦时,同时,降价后灌溉工程水价不得超过0.25元/立方米,对由群众自行管理的末级渠系水价,加上管理费用等,农民供水终端水价标准不得超过0.30元/立方米。
据物价部门分析测算,全市500多万亩耕地,水价大幅度降低后,每年可为灌区农民减少1亿多元的经济负担。到2012年后,每年可减轻农民水费负担约2.83亿元。灌溉1立方米水,可增产粮食1.5公斤,到2012年运城市提黄水量达到10亿立方米后,可望增产粮食近7.5亿公斤,可使农民年增收3亿元左右,并可有效减少灌区约两亿立方米的地下水超采量,使水位逐步回升。(管喻 梁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