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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规定烟草不明码标价最高可罚5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1日13:29  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新闻网10月21日南昌讯(肖建国 记者 付清俊 报道)21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根据国家及烟草行业有关规定,南昌市东湖区价格监督检查局、南昌市东湖区烟草专卖局、南昌市烟草公司东湖分公司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东湖区卷烟零售价格管理的通告》,进一步加强卷烟规范经营,切实维护卷烟价格秩序,不断提升卷烟价格市场公开、公平、公正水平,以维护广大卷烟零售户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烟草经营不可代订代购

  据介绍,为更好地落实东湖区卷烟零售价格管理工作,日前由南昌市东湖区发改委、东湖区价格监督检查局与东湖区烟草专卖局、南昌市烟草公司东湖分公司共同成立了东湖区卷烟零售价格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落实卷烟零售价格的工作。

  《通告》要求:卷烟经营户在卷烟零售过程中,必做到持证、亮证经营,卷烟明码标价销售,其中,卷烟价格标签由烟草部门免费提供,按照一盒一品种规格一标签的摆放原则进行摆放陈列;并不得擅自违规降价销售卷烟;不得擅自修改经价格监督检查部门监制的卷烟标价签,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此外,卷烟经营户还必须严格按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不得违规为他人代订、代购卷烟,做到规范经营。对于经查实经营户之间有代订、代购卷烟行为的,予以停供双方紧俏卷烟,构成违法违规行为的,烟草行政部门将依据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7种违规行为最高可罚款5000元

  同时,《通告》还明确规定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在对卷烟价格进行检查监管工作时,凡发现卷烟经营户有不明码标价等行为时,将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并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另外,对在卷烟零售过程中发现的未遵守价格管理的经营户,南昌市东湖区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将按照行业监管予以规范的原则,并采取货源控制投放等市场经济手段予以加强管理。对第一次发现有未明码标价或低价销售卷烟行为的予以停供该品牌并限供部分紧俏卷烟,直至符合整改要求;第二次发现仍有类似情况的,予以停供该品牌及所有紧俏卷烟。

  违规行为包括:不明码标价的;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表明的费用的;不能提供降价记录或者有关核定价格资料的;擅自印制标价签或价目表的;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的;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举报监督电话:0791—6899113、0791—6898140、0791—6786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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