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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樟园”何以敢违规开发销售?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2日01:00  三秦都市报

  “香樟树下,格调生活!”、“繁华最深处,纯居生活城!”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一路中段“香樟园”楼书上这句极富诱惑力的广告语,目前对消费者而言只能是一种奢望,因为该项目尚未取得规划、施工及销售资格。因此,“香樟园”广告语上的温馨语言,目前还只是个美好的假设。

  日前,本报房产维权热线接到消费者有关“香樟园”的上述情况反映后当即动身前往采访。

  未获批准开发售房

  在该项目售楼部,一位姓时的销售顾问在介绍完项目情况后,向以购房者身份出现的记者表示,“香樟园”目前1号、5号楼交5000元定金排号选房,4号楼交10000元认筹定金,签订认购订单、出收据,10月中旬交全房款办按揭。

  该销售人员告诉记者,“香樟园”目前正在做地基;4号楼共300余套,目前已销售200余套。记者问手续是否齐全时,该销售人员称,规划、施工和预售手续目前正在办理当中,预计11月份可以拿到。

  不久前,记者致电该项目开发商陕西恒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部一位洪(音)姓销售负责人,对方开始称我们没有销售,后又称这是销售代理公司的行为,和开发商无关,记者问:开发商授权销售了吗?答:没有。

  辩称与开发商无关

  上周,记者再次前往“香樟园”调查采访。在该项目售楼部门口,记者碰到一位刚刚交完订房款的购房者。记者注意到,该项目给该购房者出具的收据及“订房单”的落款均是陕西恒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那么,开发商为何说是销售代理公司的行为呢?

  10月21日下午,记者致电“香樟园”售楼部,一自称包姓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该项目目前在销售建设当中,到2010年6月份前可办到有关手续。

  据记者了解,《西安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商品房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对外销售,包括内部认购、收取认购金、收取订金等任何变相销售形式。

  那么,未获批准,“香樟园”何以敢违规开发销售?之前所说的是今年11月份能办完所有手续,怎么又到明年6月份了呢?这不是在欺骗消费者吗?

  律师提醒无证房不能买

  北京惠城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主任王阿丽认为,“香樟园”目前尚有3个证没有取得,根本不具备出卖商品房的资质,双方签订的“认购协议”无效;此类房屋应谨慎购买,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有关此违规建楼销售一事,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本报房产维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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