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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嫌疑人受审 父母不愿出庭 五华法院首请“临时家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2日08:00  云南网

  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昆明市五华法院在我省首次推出特邀监护人制度,让特邀监护人充当未成年人的临时“父母”,出庭进行辩护维权。昨天,五华区关工委、共青团的杜凤仙、杨丽媛等5人,被五华法院正式聘请为特约监护人。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告人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时会通知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庭。如果法定代理人不适宜出庭的,法庭可以通知其他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出庭。五华区法院刑二庭惠金福庭长介绍:“由于子女犯罪,一些父母非常失望,难以面对,他们往往选择放弃出庭。还有一些父母因家在边远山区或经济状况差无法出庭。”针对这些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不能或不愿到庭的情况,五华法院建立“特邀监护人机制”,邀请五华区关工委、共青团的工作人员,提前了解案件和相关未成年人家庭及成长情况,并在庭审前会见未成年人,庭审中为未成年被告人发表监护和辩护意见。

  记者 柏立诚(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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