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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溺水身亡 池塘主人赔了12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2日08:19  南京晨报

  晨报讯 两岁孩童跟着邻居的孩子玩耍,结果不幸坠入池塘溺水身亡。日前,孩子的家人诉至法院索赔,池塘的主人最终被判埋单12万余元。

  2009年3月中旬的一天,年仅2岁多的曈跟着邻居程通家的两个孩子玩耍。几个孩子一开始只是在屋子里看电视,当门外传来曈曈奶奶的呼喊声时,程通的妻子黎娟便随口应了一声:“孩子在我家。”曈曈的奶奶这才放心离去。当家中大人都因事先后离去之后,曈曈和两个小伙伴便跑到了门外玩耍。三个孩子在池塘边玩耍的时候,曈曈不幸坠入水中。两个小伙伴吓坏了,连忙找到了曈曈的奶奶,然而,当曈曈被救上来时,还是不幸身亡。

  意外发生之后,曈曈的父母程志峰夫妻俩找到了程通。程志峰夫妻俩认为,孩子在程通家中玩耍,程通夫妻俩有义务在其家范围内看管好曈曈;另外,程通对自家挖的这个水塘负有看管责任,至少应在水塘边设护栏等防护设施,可池塘周边根本就没有任何防护设施,因此程通夫妻俩对曈曈的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日前,程志峰夫妻俩将程通夫妻俩告上了溧水县法院。法院审理认为,两被告明知曈曈一人来被告家里玩,在她的监护人不在的情况下,两被告对她的人身安全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且曈曈出事的水塘系被告程通所挖,方便自家使用,两被告应当预见到水塘存在的人身危险性,但却未在水塘周围采取一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对因此产生的曈曈溺死水塘的后果,两被告应承担次要责任。最终,程通夫妻俩被判赔偿程志峰夫妻俩12万余元的损失。(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作者:风飞 姚均祥/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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