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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机被做手脚 储户丢钱银行赔不赔?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2日09:53  生活新报

  如今,仕亚鸿一直坚持从银行柜台取钱,而拒绝ATM机……因犯罪分子在ATM机上安装了高科技设备,将仕亚鸿的银行卡密码窃取后,克隆银行卡从异地将卡里的26138元取走。身为律师的他,认为ATM机存在不安全性,银行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是,他决定与银行对薄公堂。11月9日,西山区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银行卡密码被窃取

  云南国平律师事务所的仕亚鸿律师介绍,2009年3月,他在昆明某银行滇池分理处申请办理了一张银行卡。6月17日22时43分,一个由该分理处打来的电话,让仕亚鸿忐忑不安。“您的银行卡信息及密码可能被窃取,请于明日持身份证来我行办理挂失手续。”

  放下电话,他立刻到该分理处的ATM机上查询,银行卡被ATM机吞了。随后,分理处的工作人员帮其查询,卡里的26138元不翼而飞了。

  次日,仕亚鸿从银行打印的账户历史明细清单上发现,卡里的钱是在贵阳两个网点的ATM机上,分几次被取走的。“银行卡从未借过他人,也未丢失过,密码也未泄漏。难道用ATM机取款也不安全了?”仕亚鸿产生了疑问。

  律师为自己维权

  经公安人员调查,事情逐渐浮出水面,2009年6月12日20时许,犯罪分子在滇池分理处的ATM机上安装了高科技设备。20时15分,仕亚鸿在该ATM机上取款时,卡号及密码被窃取。

  “听办案人员说,不止我一个受害者,2009年6月12日至17日期间,还有数名储户在该行滇池分理处的ATM机上取款时,密码及卡号被窃取,造成不同数额的损失。”仕亚鸿认为,该银行滇池分理处的ATM机存在不安全性。“ATM机左上方虽装有两个摄像头,但银行没有及时发现异常情况,这样的摄像头形同虚设。”于是,仕亚鸿将该银行滇池分理处和该行的南市区支行告上法庭,索赔26138元及同期利息。

  “犯罪分子一二分钟内安装的设备,在储户正常取款情况下,就能轻易盗取信息并复制,说明银行卡存在不安全性。识别伪造的银行卡,是银行的义务。储户的损失是犯罪分子伪造银行卡导致,银行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储户有过错,银行应依储蓄合同关系向储户承担违约责任。”仕亚鸿说。

  本报记者 杨雅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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