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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罚单“减肥”30万追踪:是停车场还是仓储?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2日15:27  云南网

  工商认为利三公司保管交警处罚的违法车属违法经营,决定罚18万元;昨天打这起官司

  违法车保管站是停车场还是仓储

  工商:是停车场且违法经营

  公司:是仓储不对外营业

  

天价罚单“减肥”30万追踪:是停车场还是仓储?

  西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应诉记者曲鸣飞/摄

  作为昆明交警部门指定的全市违法、肇事车保管站,昆明利三吊车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三公司)经营了15年后,突然接到西山区工商局开出的百万元罚单,原因是利三公司“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昨天,利三公司因不服处罚决定,将西山区工商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行政处罚。

  “停车场是由城管部门管理,偷税漏税是由税务部门管理。尽管你们的服装都差不多,但这些都不归工商管!”庭审中,利三公司的代理律师马军咄咄逼人。而“到底什么叫仓储”这一看似简单的经营范围概念,竟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从1995年开始,利三公司负责清障,保管全市的违法、肇事车。去年9月8日,利三公司突然接到西山区工商局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认为利三公司保管车辆的场所属于停车场,属于经营性质,而利三公司又没有办理停车收费这项业务,收费行为属于“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决定“罚款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14万多元”。

  利三公司不服处罚决定,要求公开听证。此事经过3次听证,西山区工商局也前后对利三公司下发了3张“行政处罚告知书”,3张“罚单”,罚金最终“缩水”30万元。

  今年8月6日,西山区工商局正式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载明:利三公司未经工商机关核准登记,擅自从事违法、肇事车停放的经营活动,下设的6个停车场均未办理相关证照及工商营业执照,且超出其经营范围从事停车服务。经审计,从2006年8月1日到2008年8月6日,利三公司总收入为316.9万多元,扣除相关费用后,违法所得168万多元。据此决定:没收利三公司违法所得168万多元,并处罚款18万元;对超范围经营行为,责令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天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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