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东京10月23日电 (记者 于青)就二战中被强掳并被迫从事过苛劳动的中国劳工等5名原告起诉日本“西松建设”公司,索赔每人550万日元一案,“西松建设”23日以出资2.5亿日元设立受害救济信托基金等条件同原告方达成和解。
据共同社报道,该诉讼本身在2007年最高法院的终审裁决中以劳工方败诉告终。与法院受理案件无关的“即决和解”手续23日在东京简易法院进行。在战后赔偿的诉讼中,未败诉的日本企业方主动同意实施金钱补偿的情况实属罕见。
根据和解条款,除原告外,同在广岛县安芸太田町水力发电厂建设工地工作的360名中国劳工也被列入基金补偿的对象。和解条款中还写入了道歉的语句。
劳工等原告1998年提起诉讼,在广岛地方法院的一审裁决中败诉,但在二审广岛高等法院实现逆转胜诉。但日本最高法院在终审判决中以“《日中共同声明》放弃了个人索赔权”为由驳回了原告方的诉求,但同时也提到,“受害人等所受的精神及肉体痛苦巨大,期待相关者为受害救济作出努力。”
在一系列战后赔偿案中,被强掳至秋田县花冈矿山的中国劳工等提起索赔诉讼,之后同鹿岛建设公司达成庭外和解,并设立了基金用于对受害者进行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