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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涉黑富豪黎强被控9宗罪 非法获利5711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7日02:10  华龙网-重庆商报

  据重庆日报消息 昨日上午,重庆渝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强公司”)董事长、原市人大代表黎强团伙涉黑案在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黎强等31名被告人出庭受审,此案预计将庭审5天。

  沙区巴南运管所所长

  市信访办一处长受审

  黎强被控9宗罪,分别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寻衅滋事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行贿罪,非法经营罪,偷税罪。同时,他所掌控的渝强公司等4家企业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偷税罪一并受到指控。

  何永红、来有刚等20名组织成员被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故意杀人罪等;张友容、李小强等7名被告人因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分别受到指控。

  此外,原沙坪坝区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肖庆隆、原巴南区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蒋洪、原市委市政府信访办来访二处处长姜春艳因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出庭受审。

  以20余家公司为依托

  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

  昨日庭审中,指控黎强团伙的起诉书多达59页,公诉人念起诉书就花了两个半小时。据指控,1996年7月,黎强注册成立重庆渝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后又成立了重庆黎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渝强实业(集团)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重庆渝强实业(集团)强劲运输有限公司等20余家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2000年以来,黎强以渝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为依托,采取经济利益笼络控制等方式,纠集何永红等人,在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巴南区等地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多次有组织地进行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交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非法经营以及操纵上访集访、制造群体性事件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形成了以黎强为组织、领导者,以何永红、来有刚、伍树峰、黎德明、伍树芹为骨干成员,以张文友、黎萍、付培军、沈涛、黎兵、杨勇、熊宇、胥平、朱天强、陈万友、郭显立、蒋强、邓成伦、雷恩科、陈义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黎强行贿67.5万余元

  非法获利5711万余元

  为强占我市客运市场份额,该组织的惯用手法是:先投入车辆进行非法营运,然后采取拦车、砸车、堵路、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手段,排挤、打压其他客运公司,并通过操纵上访集访、制造群体性事件向政府施压,借机获取营运指标等利益。通过上述违法犯罪手段,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最终确立了在我市客运市场的强势地位。

  据起诉书指控,黎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还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67.5万余元;同时,黎强所掌控的渝强公司、强劲公司、黎强房地产公司,被控非法经营数额高达1.2亿余元,非法获利5711万余元;渝强公司、渝强出租、黎强房地产公司实施偷税犯罪,参与逃避缴纳税款62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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