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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打黑已成广东公安工作常规任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7日07:49  南方日报
专家称打黑已成广东公安工作常规任务
  2007年11月21日,阳江市公安机关采取收网行动,一举摧毁许建强、林国钦两个涉黑犯罪团伙,轰动一时。资料图片

  昨日,广州“第一黑帮”———黎桂廷黑帮案在广州市中院过堂,盘踞白云区的34名被告人出庭受审。这是广州历年来审判黑帮团伙成员最多的一次,创下广州涉黑团伙审判史纪录。

  今年8月中旬,广东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雷霆09”打黑专项行动情况,尽管每月召开新闻发布会只是广东省公安厅的一道“例牌菜”,但“打黑”的关键词还是吸引了众多媒体关注。

  最近,海外有媒体提出广东近年来打黑似乎有点“低调”。外界对广东的关注,凸显了广东作为中国“南大门”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方面的重要前沿地位。然而,本报记者经过调查分析,并采访广东公安政法界有关人士和多年从事刑法学研究的学者发现,广东的“低调”反黑行动,恰恰说明了广东已经按公安部要求告别专项行动式“打黑”阶段,并已将“打黑”纳入公安工作中的一项常规任务,步入常态化轨道。

  南方日报记者洪奕宜

  跨境涉黑犯罪成明显特点

  广东外来流动人口多,人员构成复杂,加上毗邻港澳的特殊地理位置,涉黑犯罪的跨境特点尤为明显。如今,境外犯罪势力的渗透领域主要集中在娱乐服务行业,通过其控制的娱乐服务场所建立组织活动据点,从事各种犯罪活动,并将其在境外获取的大量非法收入“漂白”

  广东外来流动人口多,人员构成复杂,加上毗邻港澳的特殊地理位置,涉黑犯罪的跨境特点尤为明显。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涉枪、绑架勒索等跨境严重暴力犯罪时有发生,带有明显黑社会标志的活动猖獗。2005年8月,广东公安机关破获一起涉及内地与台港澳四地、涉案金额达5000万元新台币的特大跨境绑架勒索案,该案主犯庄明谚在珠海遥控指挥在台湾实施绑架行动,要求人质家属将赎金从澳门地下钱庄汇款到香港,这是涉港澳台跨境犯罪的典型案例之一。

  随着交往的便捷频繁,内地犯罪组织也前往港澳台学习寻求发展,典型的案例是2003年宣判的麦国庆案件。麦原是广州人,偷渡澳门后被澳门黑社会组织“大圈帮”成员陈氏兄弟吸收为马仔,2000年被指派回广州发展组织。麦国庆网罗内地不法分子收取内地赌徒所欠的赌债,并将所收赌债通过珠海拱北的地下钱庄转移到澳门。

  如今,境外犯罪势力的渗透领域主要集中在娱乐服务行业,通过其控制的娱乐服务场所建立组织活动据点,从事开设赌场,贩卖、吸食毒品,操纵色情活动,绑架勒索,非法收债等犯罪活动,并将其在境外获取的大量非法收入“漂白”。

  与其他地方不同,在广东还有一类“劳力市场”型黑恶势力值得引起关注。珠三角一带流动人口数量庞大,只要给予其一定的报酬便可参与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动辄纠集数十乃至上百人聚集参与各种纠纷。港澳台黑社会近年逐渐将目光瞄准了这一庞大的群体。在2006年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广东警方破获台湾黑社会在广州发展的分支组织案件,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30多名成员绝大部分是流动闲散人员。

  此外,在上个月广东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公安厅刑侦局反黑处处长李晓青还提及另外两类新型的犯罪形式:一类是电话和网络诈骗,一类是涉赌非法拘禁。

  粤港澳合力出拳“反黑”

  犯罪的流动性特征以及社会治安的动态管理理论,让粤港澳三地警方意识到只有合力出拳,才有可能予以越来越趋于职业化与智能化的犯罪集团沉重打击

  尽管昨日广州市白云区34名黑帮成员同时受审引人关注,但也有人提出,自2007年的阳江扫黑行动之后,广东扫黑略显“低调”。而在一些多年研究刑法学的学者看来,广东的“低调”反黑行动,恰恰说明了广东打黑工作已进入一个常态化机制。

  这个“常态化”,首先是在客观分析其毗邻港澳的特殊地理位置之后确定的“区域联手反黑”思路。

  犯罪的流动性特征以及社会治安的动态管理理论,让粤港澳三地警方意识到不是各自为战,而更像是一个被捆绑在一起的共同体,只有合力出拳,才有可能予以越来越趋于职业化与智能化的犯罪集团沉重打击。

  在上世纪80年代,由于历史原因,一份简单的线索协查函件,在香港、澳门往往需要通过外交途径长时间地辗转旅行,一些不法分子便利用两地在政治制度、法律以及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巨大差异,大肆进行跨境犯罪,越界藏匿、逃避打击。直到1985年,国际刑警中国国家中心局和香港支局进行首次正式会谈,拉开了合作的序幕。

  上世纪90年代,粤港警方联手侦破了一大批重大刑事案件,如1992年香港瑞兴麻雀馆持枪抢劫案、1995年“东星”轮1000万港元大劫案、“9601”特大贩毒集团案、张子强暴力犯罪集团案和香港德福花园5尸命案等,其中张子强暴力犯罪集团案成为粤港警方合作的成功范例。

  此后,粤港澳三地开始建立起正式的联络渠道,定期举行警务工作会晤,并多次开展联合行动打击跨境犯罪,如2000年12月的“猎狐”统一行动,2001年7月的“春雷”、“猎狐2”统一行动,2002年5月的“火百合”联合行动,2003年6月的“火凤凰”行动,2005年的“骄阳”行动,2006年的“雷霆”行动等。

  联合行动成果颇丰:如在“猎狐2”行动中,粤澳联手70小时内侦破澳门黑社会分子与内地不法之徒8000万元绑架的澳门巨商何荣标案,警方拘捕了犯罪嫌疑人5名;在“火百合”联合行动中,粤港警方捣毁了以香港黑社会“14K”成员郑惠强为首的组织妇女跨境卖淫犯罪集团,等等。

  打黑常态化是全国大背景

  自2004年起,我国公安部门认为,采取专项斗争的方式打击黑恶势力带有阶段性特征,虽然在一段时间内打击力度大,但由于黑恶犯罪的产生有持续性,同时,在专项打击中也暴露出配套不足、专业性不够等问题,将其转入常态打击,更能保证斗争的连续性

  在关注广东“打黑”的同时,还应该注意到,自2004年起,中国公安部门改变了对有组织犯罪的斗争进行“专项打击”的办法,决定“将严打的方针贯穿于日常各项打击犯罪的工作中”。

  公安部门认为,采取专项斗争的方式打击黑恶势力带有阶段性特征,虽然在一段时间内打击力度大,但由于黑恶犯罪的产生有持续性,同时,在专项打击中也暴露出配套不足、专业性不够等问题,将其转入常态打击,更能保证斗争的连续性。

  也正因此,为期四年的全国性“严打”斗争在2004年虽告结束,但“打黑除恶”仍被列为公安部刑侦局的重要职责。2005年,中央有关部门在分析“打黑除恶”的形势时明确,决不能让黑恶势力在我国内地发展坐大,决不能让国外、境外黑社会组织在我境内立足扎根。

  作为中国南大门的广东,面对仍然复杂的各类犯罪形态,不允许有丝毫的麻痹与松懈。可以看到的是,这几年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已被纳入广东警方的常态工作中,除了连续多年与港澳警方联合开展行动严打跨境犯罪之外,广东警方每年都会结合专题行动严打涉黑涉恶暴力犯罪。

  今年8月21日至9月21日,广东省公安厅组织珠三角九市公安局,联合港澳警方开展“雷霆09”打黑专项行动。行动中,广东共出动警力84000人次,打掉各类犯罪团伙1341个(境外黑社会组织和团伙2个,境内黑恶势力团伙59个,赌博团伙294个,组织或强迫妇女卖淫犯罪团伙34个);破获涉外黑社会组织案件2起、境内黑恶势力违法犯罪290起。

  广东打黑进入常态化的另一个例子,是今年8月份建立的“粤港澳三地警方网上合作平台”,该平台利用现有的加密电邮专线系统,在不违反个人私隐条例和符合当地法律的框架下,保持三地警方24小时不间断联系,分享警务信息、交换情报,也为个案联合侦查提供资讯。

  “对涉黑涉恶犯罪,广东警方一直将它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予以坚决打击,毫不手软!”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反黑处处长李晓青如此表示。

  广东近年打黑大案

  ◎2004年4月,广州警方在开展的“雷霆100”行动中剿灭长期称霸广州市芳村区一带的以简竹醒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深圳“冠丰华”涉黑案2006年10月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作出终审判决,陈毅锋被判有期徒刑20年。

  ◎以许建强(绰号“锤头笠”)、林国钦(绰号“卤味钦”)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多年来在阳江市江城区等地为非作歹、无恶不作。2007年11月21日晚7时30分,阳江市公安机关采取收网行动,一举摧毁许建强、林国钦两个涉黑犯罪团伙。

  ◎以朱×利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自2005年以来在深圳观澜街道一带开设赌档、摆放老虎机、收取“保护费”、撞车敲诈勒索、聚众“摆场”寻衅滋事。深圳警方于2008年底一举打掉了该集团,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36名。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自2004年来,黎桂廷黑帮以打、砸、抢等暴力手段强行垄断市场。同时,他们还涉嫌开设赌场、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暴力聚敛财富。2008年8月21日,黎桂廷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7日被逮捕。

  采写统筹:戎明昌 编辑统筹:杨智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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