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秋欣
今报郑州讯 昨天,记者从省惩防办获悉,我省出台《河南省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称《检查考核办法》),全面安排部署我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各项具体工作,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国有企业和高等院校也纳入了考核范围。
据悉,《检查考核办法》立足河南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实际,在坚持中央纪委《检查办法》基本原则和方法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创新举措。如考核范围增加了国有企业和高等院校,以遏制在国企和高校存在的腐败现象;考核方式增加了日常检查、单位自查和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问卷调查,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印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
另外,《检查考核办法》在坚持全面检查考核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各级党组织履行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主体的作用情况,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制约工作成效,以及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牵头任务和配合任务完成情况,全面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开展。
在检查考核方式方法上,今后我省将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简化考核程序,便于操作执行,增加日常检查,掌握各地各部门反腐倡廉建设平时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年终考核,总结成功经验、概括有效做法、找出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通过问卷调查,全面了解干部群众对反腐倡廉成效的反映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