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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不得向甲型流感疫苗受种者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31日07:13  北京日报
卫生部:不得向甲型流感疫苗受种者收费
10月29日, 杭州,浙江省首次注射甲流疫苗,引起媒体关注。CFP供图

  本报讯 (记者 刘欢) 在昨天召开的全面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全国电视电话动员大会上,卫生部部长陈竺强调:接种甲流疫苗时,各地要严格遵循“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接种”的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受种者收取任何费用。

  我国在疫苗研发、生产、质量控制、调运和接种等方面都走在了世界前列。今年9月21日,北京市率先开展了国庆庆典保障人员疫苗接种工作。截至10月21日,全国报告接种人数为221622人,接种后异常反应发生率为18.5/10万,各地报告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多为轻型反应。

  “当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陈竺说,医务人员要带头进行疫苗接种,以保证医疗卫生系统运行的完整性。“这样才能避免发生院内感染,才能切实保护ICU的病人,保护妇幼保健机构的孕妇。”

  自9月8日卫生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疫苗调运工作后,截至10月22日,全国已累计向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调运疫苗1981.02万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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