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闫书芳
1993年,一部特别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而一个特殊的人物也伴随着争议声走进了全中国老百姓的视野。
“刁民”?英雄?
王海,1973年出生,山东青岛人。从上小学起,他就和父母分开居住,单独住在市区生活和上学,当时《参考消息》是他最爱看的一份报纸。在初中毕业时,王海遇到了人生的一次重大转折。因为家庭需要,作为长子,他被迫放弃学业随父亲来到北京闯荡天下,那一年,他只有16岁。在北京闯荡的日子里,好学的王海一直没有放弃学习的念头。
1995年准备报考法律函授专业的王海,经常光顾北京的一些法律书店,在翻阅1993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时,其中第49条法规引起了他的注意: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对此条规定颇感兴趣的王海,在那一刻决定知假买假、以身试法。
在以后几个月的时间里,王海先后在北京的隆福大厦、西单购物中心、贵友大厦、百盛购物中心、城乡贸易中心、新中国妇女儿童用品商店等十几家大型商店中购买了假冒名牌的皮带、钱夹、皮鞋等物品,并以此去进行双倍索赔。他因此成了一个特殊的、著名的顾客,也因此招来了很多商场的不满。
在王海之前,还从来没有顾客这么大张旗鼓地去买假货,然后再大张旗鼓地去索赔,他在当时这种标新立异的行为,不仅招来了对其打假行为是否符合伦理道德的质疑,也引发了1995年度非常有名的一场大讨论。有人对他属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者身份提出了怀疑。1995年8月《中国消费者报》首次在头版发表的文章《刁民?聪明的消费者?》,是这场大讨论的开场标志。
但也就是在那一年,他让很多人记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其中的第49条,并知道了“双倍赔偿”这个概念。因此,有人称这一年叫王海打假年。
从1995年到1998年三年间,王海打了近30场官司,全部胜诉,王海认为这很正常,“作为一个老百姓,你除了相信法律,没有别的招了”。
为了保护自己,从打假的第一天开始,王海戴起了墨镜,14年过去了,这已经成了王海的一个个人标志。
1998年,在为一起假药索赔去哈尔滨药店打官司的途中,戴墨镜的王海被火车列车员认出,他们通过列车播音员为这名打假英雄点播了一首《雾里看花》,以表达对王海到哈尔滨打假的欢迎。
1998年6月,王海接到上海美国领事馆的电话,让他参加克林顿总统访华期间召开的一个座谈会,他应邀参加。在座谈会上,针对两国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等问题,王海和克林顿聊了很久。
1998年12月,王海又应中央电视台邀请,和张瑞敏、吴敬琏等荟萃一堂。他们作为中国改革开放20年的20个代表人物,集体被历史所记忆。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在送给他的书上题字“市场清道夫”。自此,王海被媒体关注并讨论达到了一个时代高峰期,随后,王海的打假生涯开始浮浮沉沉。
2000年,王海向媒体宣布退出个人买假索赔。
一部法律的幕后推手
14年过去了,王海坦陈,过去的这些年,自己的内心时常会很矛盾:“立法的初衷是鼓励消费者起来斗争,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你真的去实践了,你会发现有很多的问题,很多的指责,比如你怎么找国有企业,你怎么不敢去摊上,还有说你是不是不道德,你是不是故意的……”
而每每在关键时刻给予王海坚持下去的勇气的,则是这样两位关键人物。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并不反对自己被称为王海现象的幕后推手,“没有我还会有武甲、武乙”。
武高汉认为,王海是一个人,但王海现象是指学习贯彻《消法》第49条中许许多多的人和事,通过王海现象来推动《消法》的普及,做到家喻户晓,“今天回过头来看,应当说目的达到了”。
14年来,多次调查的结果显示,《消法》的知晓率始终排在各个法律之首,消费者投诉率对比14年前上升了1000倍,中国的消费者通过王海现象进一步知道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乃至人格尊严受到损害的赔偿金,“它的收获远远大于我们当时的设想”。
而为了支持王海打假,著名法学家、《消法》起草人之一的何山更是身体力行,用自己的买假索赔行为旗帜鲜明地向制假、售假宣战。
1996年,何山诉某商店售卖假画的案件在中国司法界树立了一个标杆性的判例,“这个判决创造了三个第一:第一次没收假货,第一次赔偿原告消费者律师费、交通费,第一次双倍赔偿”。
多年后,何山坦陈,自己能顶着官方的身份去起诉,实在是形势所迫。“第49条能定下来有多难?多少个讨论都通不过……等终于定下来了,又贯彻不下去,那种着急的心情就像自己的孩子生了病一样。”
而正是在何山、武高汉等官员、学者的推动下,全国“王海”遍地开花,双倍赔偿的概念深入人心。
2008年10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被列入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迎来了第一次修改。第49条再次成为争议的焦点。
武高汉指出,未来修改大致有两个方向,一是改基数,从以购买价格为基数改为以消费者的全部损失为基数,二是加大赔偿倍数。
面对自己的“孩子”,何山则认为,第49条修改的关键是要做出细化,“不单纯是为了消费者多得一点赔偿,而是为了让这个市场秩序能够更好一点”。
14年对王海的改变也很多,而不变的是,他仍然戴着自己标志性的墨镜,在打假的战线上活跃着。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9年11月上半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