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租赁纠纷背后“案中案”

  本刊记者/沈雁冰

  《租赁纠纷背后的三年“暗战”》(本刊8月下半月)一文报道的纠纷背后,还有一起“案中案”。纠纷一方的餐所负责人,此次因侮辱罪被判拘役四个月。

  《租赁纠纷背后的三年“暗战”》一文刊发后,此案又曝出一个新的“案中案”——居士林负责人徐文芳刑事自诉餐所负责人张健等5人犯诽谤罪、侮辱罪。

  10月9日,一天之内,围绕租赁纠纷派生的两起案件,分别宣判。徐文芳诉廊桥酒廊餐所负责人张健等5人犯诽谤罪、侮辱罪一案,海曙区法院认定张健等人所为侮辱罪成立,分别判处5人拘役4个月。宁波海曙物业总公司诉廊桥酒廊餐所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海曙区法院认定双方签订的合同于2008年12月31日终止,限餐所一月内腾退并归还。

  餐所另一股东桂方及其他被告人家属对外称,“先刑事判有罪,再民事判合同终止,目的是想让我们放弃房屋的租赁权”。

  “案中案”:5人被判侮辱罪

  在居士林和廊桥酒廊长达三年的“暗战”中,矛盾逐年升级。

  廊桥酒廊餐所遭遇不间断的举报、投诉、上访,火灾隐患、佛教场所边不能吃荤等困扰着餐所的经营。而在2008年12月至2009年春节前50余天内,居士林遭遇了门墙被泼墨水涂写、大门被封锁、汽车轮胎被轧等事件20余起。

  当时记者在宁波采访时,有关部门对双方的举报投诉均有定论,但居士林的遭遇,当地警方尚未侦查完毕。

  公安机关最终确认,针对居士林门墙被泼墨水涂写、大门被封锁、汽车轮胎被轧等事件为张健等5人所为。此后,警方并未移交检察院公诉,而是将卷宗等侦讯笔录及证物提供给了徐文芳。

  2009年8月19日,徐文芳向海曙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控诉张健等5人犯诽谤罪、侮辱罪。

  徐文芳诉称,2006年间,张健承租了居士林隔壁的古建筑(系海曙区房管处的办公用房)开设荤餐馆经营。众多居士认为,居士林是重点优秀文物保护单位,也是佛教广大居士信众的宗教活动场所,更是佛教圣地的木结构古建筑群,因此隔壁不宜开设餐馆等消费场所……为保护国家文物安全,在众多居士的要求下,身为林长的她通过合法途径,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要求妥善解决此事。但在解决此事过程中触动了张健等人的经济利益,因而对居士林和她本人怀恨在心。于是,在2008年12月4日到2009年1月25日的一个半月内,以张健为首的5名被告人采取张贴侮辱性材料、在墙上喷涂攻击人身攻击标语的方式,对她进行了诽谤和侮辱。

  庭审时,被告人张健等4人,承认了部分控诉行为,其中一被告人对控诉均否认。

  张健一方认为,张健在主观上不具有捏造事实贬损自诉人徐文芳人格、破坏其名誉的故意,张健只是在多年受到自诉人的无端诬告,四处求助无果的情况下,才参与揭露了徐文芳劣迹的活动。同时,张健在客观上没有实施构成犯罪的行为,从张健手里掌握的材料来看,自诉人徐文芳存在挪用或贪污善款、非法牟利等犯罪嫌疑,对于此事,宁波市民族宗教局也曾有过调查核实,并有查处意见,这些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不是张健故意捏造的。

  法庭经过审理认定,被告人张健等人以其持有的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于2002年作出的对居士林负责人徐文芳有关经济问题的调查及整改文件,认为徐文芳有贪污行为,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向有关部门反映,但其采用在公共场所书写标语等方式,该行为明显不当,但尚不构成诽谤罪。法院还认为,虽然徐文芳多次“无理投诉被告及向有关部门施压”,但这并不能成为可以侮辱他人人格的犯罪行为达到其泄愤的理由,因此张健等人构成侮辱罪。

  法院最后判决,张健等3位被告人拘役四个月,另外两名被告人拘役四个月缓刑半年。

  10月9日同一天下午,海曙物业总公司诉廊桥酒廊餐所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也下达了判决。

  判决下达后,几名被告人和廊桥酒廊均不服判决结果,提出了上诉。多位上诉人均称,本案事出有因,法院未考虑自诉人有错在先,其判决量刑过重。

  编后:连环官司令人慨叹

  原本应是和睦的邻里,如今却“反目成仇”,双方都官司缠身。

  除了上述租赁纠纷案及刑事自诉案外,另一个反诉案或将上演。酒廊一方称,当初投资600多万元,三年根本不可能收回成本,现在被迫关门,损失谁来承担?这将引发另一个连环官司——廊桥酒廊餐所称将反诉海曙物业总公司,就租赁纠纷一案产生的损失索赔。

  有关部门在化解纠纷之时,要充分考虑纠纷背后的症结所在,方能实现“维稳”目的。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9年11月上半月刊)

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