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热价不调整 区域供热与集中供热同价 政府将加大对低收入人群的供热补贴力度
本报11月5日讯 (记者 要维维黄堃)今日,2009年太原市政府第8次市长办公会召开,专题研究低保户等低收入人群供暖补贴问题。会议透露,按使用面积计算,太原市城市居民集中供热价格上调至4.8元/平方米·月。为确保居民过一个温暖的冬天,政府有关部门将加大对低收入人群的供热补贴力度。
根据省政府和省物价局有关精神,按使用面积计算,太原市城市居民集中供热价格由3.6/平方米·月调整为4.8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计算,由2.7元/平方米·月调整为3.6元/平方米·月),非居民热价不调整,区域供热与集中供热同价。
价格调整后,为确保低收入家庭生活不受大的影响,太原市政府要求各城区、各有关部门加大对低保户等低收入人群的补贴力度,增加补贴费用;供热企业要确保供热质量,不得故意降低供热温度,加强社会责任感,千方百计为居民提供优质供热服务,确保居民温暖过冬;政府要加大对供热企业的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把保证居民冬季供热作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切实抓好抓实,确保冬季正常稳定供热。
另外,有关部门正在细化对低保户、低保边缘群体的具体补贴办法,确保居民温暖过冬。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