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8日电 2009年11月3日至6日,重庆分别在第二、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连续宣判三起涉黑案件,共有73名被告人受到刑事处罚,其中涉黑犯罪成员62人,非涉黑罪犯11人,首犯谢才萍、李义、张波张涛因涉黑涉恶分别被处以有期徒刑18年、20年和17年。
谢才萍涉黑团伙案22人,主要以开设赌场为敛财手段,主犯谢才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等五项罪名,并处罚金102万元;李义涉黑团伙案26人、非涉黑犯2人,主要以欺行霸市、强行垄断为敛财手段,主犯李义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九项罪名,并处罚金101万元;张波、张涛涉黑团伙案14人、非涉黑犯9人,主要以赌博、抽头强取为敛财手段,主犯张波、张涛系双胞胎兄弟,均并处罚金10万元。
本次公开宣判间隔时间之短、处理人员之多,创重庆审判之最,其安保之严密、透明程度之高亦史所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