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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将设立滇池高原湿地保护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1日07:43  云南网

  记者近日从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昆明将设立滇池高原湿地保护区,并在滇池流域划定禁止建设区。

  据介绍,为在昆明市全市范围开展铁腕治污,综合治理,把昆明建设成为可持续发展的高原湖滨特色生态城市,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近日通过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滇池高原湿地保护区的决议》、《关于整治违法排污建立健全环境监管长效机制的决议》、《关于在滇池流域划定禁止建设区的决议》、《关于加强城市生态绿化隔离林带规划建设的决议》4个决议。

  根据《决议》,昆明将滇池周边规划范围内的湿地、出入滇池河道(含河道两侧一定范围)、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一级保护范围等纳入滇池高原湿地保护区范围。昆明将下决心把滇池高原湿地保护区建设成降解污染、调节气候、涵养水源、蓄洪防旱、补充地下水、控制土壤侵蚀、维护生态平衡、保持生物多样性的生态系统。为此,昆明市政府将划定湿地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识,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昆明市政府将滇池高原湿地保护区的建设与保护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目标任务、颁布管理规章、配套相关政策、强化保护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并积极申报国家级高原湿地保护区。

  为进一步做好滇池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昆明市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加强城市规划区划空间管制,在滇池流域范围内设立适宜建设区、禁止建设区,明确各界限并向社会公布。禁止建设区范围包括滇池水体、滇池流域水域和湿地、城市生态绿化隔离林带、基本农田保护区、各类水源保护区、各类森林公园、各类公园广场、滇池及主城面山一定等高线以上范围、滇池风景名胜区的规划控制区以及山体延绵、植被茂盛,生态状况良好的山林绿化区域范围。在禁止建设区内,严格禁止有损生态环境的各种活动。不得新建、扩建、改建与滇池保护和治理无关的任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对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将逐步拆除或者搬迁。此外,昆明将适时把禁止建设区申报为国家级森林公园。

  记者 和光亚(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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